宋王朝在中國歷史上存在了三百余年。這段時期的文學以詞為極盛,其藝術成就亦最突出,因而被譽為“時代文學”。詞調今存八百余調,其中百分之八十是宋人創制和使用的。宋代詞人一千四百余家,詞存兩萬余首。宋詞的作家作品的數目與唐詩相比約少一半,若與宋詩相比則少得更多。它是倚聲而作的,要求作者精通音律,否則便可能遭到“不當行”之譏,而那種不諧音律的作品就被視為“句讀不葺之詩”了。所以像詞這樣精巧嚴密的古典格律詩體能有如此眾多的作家作品,在世界文學史上都屬罕見的文學現象。
詞之為時代文學,雖然因體性的局限,不可能像宋詩那樣反映廣闊的社會現實生活而獲得重大的意義,但仍有不少言志遣懷、登臨懷古、感時傷事或歌頌升平的題材,也有表達林泉逸興、美好祝愿、情操高尚、人格偉大的作品,尤其當漢民族國家處于危難之時,詞人發出了悲壯激烈的時代強音,匯為一股振奮人心的愛國思想的潮流。
在宋詞里,估計最少有百分之六十的作品都屬艷科,即涉及戀情的。我們對于這部分作品應當怎樣認識呢?我以為應從文化的意義上去理解。愛情是文學中的永恒主題,各個時代的人們卻賦予它特定的內容與色彩,因此我們可以從中見到那個時代人們情感的一般歷史,還可見到一種很真實的時代精神。
宋人多在詞里贊賞女性的形態之美,大膽地描述男歡女愛,表現心靈的顫動,歌頌甜蜜的幸福。正因宋人在詞里寫出了個體生命的真實,服從了新的規律,詞才成為時代文學的。在艷科題材里,作者流露了真實情感,于是往往不自覺地表現了主體的精神品格。因此這類作品就其品格而言,是存在各種等級的。宋人許多春愁閨怨與離別相思之作,雖然表現了蔑視禮法,沖破傳統道德觀念的束縛,爭取愛情自由,敢于向阻礙獲取幸福的社會因素斗爭的反抗精神,但他們并不堅決,沒有付出最大的代價,結成的是苦澀的果實,留下了永生的遺憾。他們幽會時總是“落絮無聲春墮淚,行云有影月含羞”;他們注定緣慳分淺,“東風惡,歡情薄。一懷愁緒,幾年離索”;他們魂牽夢縈,再見無期,“系我一生心,負你千行淚”,只得以“兩情若是久長時,又豈在朝朝暮暮”作為慰藉;他們往往辛酸地飲下人生這杯苦酒,“到頭難滅景中情”,未了今生,亦不希望于來生,因為“欲將恩愛結來生,只恐來生緣又短”。從這里可見到我們民族曾經遭受過的精神生活的壓抑與不幸。因社會性的制約勢力過于強大,宋代詞人是不能充分展示個人的本質力量而高唱勝利之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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