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用的教學計劃集合七篇
時光在流逝,從不停歇,又將開始安排今后的教學工作了,我們要好好計劃今后的教育教學方法。相信大家又在為寫教學計劃犯愁了吧,以下是小編整理的教學計劃8篇,歡迎大家借鑒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教學計劃 篇1
教材分析
《鄉下人家》編排在第六組,本組主題是"走進田園,熱愛鄉村”, 旨在讓學生通過學習,感受充滿詩情畫意的田園美景,體驗自然質樸的鄉村生活,體會作者的表達方法,豐富自己的語言積累。《鄉下人家》是本組第一篇精讀課文,起到初步實現并輻射這一主題的作用.文章語言質樸,采用白描和勾畫的寫法,按照房前屋后的空間順序和春夏秋三季、 白天傍晚夜間的時間順序交叉描寫,展現了鄉下人家樸實自然和諧、充滿詩意的鄉村生活,也贊揚了鄉下人家熱愛生活、 善于用自己勤勞的雙手裝點自己的家園, 裝點自己生活的美好品質。這既是一篇美文,也是一組美畫,讀之,正如作者所言“鄉下人家,不論什么時候,不論什么季節,都有一道獨特、迷人的風景”。
學情分析
《鄉下人家》這篇課文,作者緊扣“獨特、迷人”,向我們展示了鄉下人家所具有的特色。根據中年級兒童的認知特點,學生對故事內容感興趣,而散文“形散神聚”,對于四年級學生而言,是陌生的,學生不容易在頭腦中形成表象。所以,在教學過程中應以誦讀和品味為主。教學中首先抓住題眼,從學生較熟悉的場景入手,激發學生讀的欲望,然后通過不同的朗讀要求,引導學生不斷與文本對話,自主探尋美,體驗美和交流對美的感受,逐步感悟課文內涵,體會其意境。
教學目標
知識與能力:有感情朗讀課文,體會文字所描繪的意境。
過程與方法:通過自主閱讀、主動探究。開展交流、感受美好。
情感、態度與價值觀:感受鄉下生活的美好,領略文中所描繪的美景,發現家鄉的美、自然的美,由衷地喜愛家鄉、喜愛自然。
教學重點:能在品味文字的基礎上體味鄉下人家生活的美好。
教學難點:體會從平凡的事物,普通的場面展現出來的鄉村生活的美。
教學計劃 篇2
一、指導思想
貫徹、落實《音樂課程標準》的精神和各項要求,提高學生的審美能力,發展學生的創造性思維,形成良好的人文素養,為學生終生喜愛音樂、學習音樂、享受音樂奠定基礎。
二、學情分析
這個學期我擔任四年級的音樂課。由于剛剛接手四年級的音樂教學,我對學生還不是很了解,因此上課紀律還不是很好,但是相信經過一段時間應該會有所進步。
總體來說,女生對音樂中的音準與節奏及動作的模仿能力普遍比男生要好。學生們的唱歌習慣不是很好,喊唱的現象還比較多。他們的識譜能力很差,一首比較簡單的曲譜對他們來說也比較困難。而且我發現學生的節奏感不是很好,唱歌時還不是很明顯,特別是跟音樂做動作時就算經過老師的反復提醒、強調、練習還是會有很多的學生跟不上節奏。
三、教材分析
本冊音樂教材的內容強調了音樂與人、音樂與社會、音樂與民族、音樂與大自然的聯系,把音樂置身于大文化背景之中,以文化主題組織教材。共有八課,分別是《水鄉》、《國歌》、《月夜》、《快樂的課間》、《媽媽的歌》、《少年的歌》、《回聲》、《童心》。其中歌曲有《采菱》、《柳樹姑娘》、《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歌》、《愉快的夢》、《哦,十分鐘》、《大家來唱》、《搖籃曲》、《搖籃曲》、《我是少年阿凡提》、《小小少年》、《友誼的回聲》、《山谷靜悄悄》、《蕩秋千》、《小孩世界》讓學生接觸并了解中國的幾首優秀的兒童節歌曲和外國出色的歌曲,并配以群體的音樂活動,如齊唱、合唱等。它有助與學生養成共同參與的群體意識和相互尊重的合作精神。
欣賞有《采茶舞曲》、《漁光曲》、《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歌》、《歌唱祖國》、《小夜曲》、《月亮月光光》、《夢幻曲》、《乒乓變奏曲》。以審美為核心,以音樂的美感來感染學生,以音樂中豐富的情感來陶冶學生,使學生逐步形成健康的音樂審美觀念、高尚的道德情操以及音樂必要的審美能力。另外本教材的編創與活動中,編有大量的實踐要求,讓學生在編創與活動中去體驗音樂的美感,提高他們的音樂感受、表現、創造的能力。
四、教學目標
(一)感受與鑒賞
1、音樂表現要素
(1)對自然界和生活中的各種音響感到好奇和有趣,能夠用自己的聲音或樂器進行模仿。能隨著熟悉的歌曲或樂曲哼唱,或在體態上作出反應。
(2)能聽辨不同的女聲和男聲。知道常見的中國民族樂器和西洋樂器,并能聽辨不同類型其音色。
(3)在感知音樂節奏和旋律的過程中,能夠初步辨別節拍的不同,
能夠聽辨旋律的高低、快慢、強弱。
(4)能夠感知音樂主題、樂句和段落的變化,并能夠運用體態或線條、色彩作出相應的反應。
2、音樂情緒與情感
(1)聽辨不同情緒的音樂,能用語言作簡單描述。
(2)能夠體驗并簡述音樂情緒的變化。
3、音樂體裁與形式
(1)聆聽少年兒童歌曲、頌歌、抒情歌曲、敘事歌曲、藝術歌曲、通俗歌曲等各種體裁和類別的歌曲,能夠隨著歌曲輕聲哼唱或默唱。
(2)聆聽不同體裁和類別的器樂曲,能夠通過律動或打擊樂對所聽音樂作出反應。
(3)能夠區別齊唱和合唱、齊奏和合奏。
(4)能夠初步分辨小型的音樂體裁與形式,能夠聆聽音樂主題說出曲名,每學年2—6首。
2、演奏
(1)樂于參與各種演奏活動。
(2)學習課堂樂器的演奏方法,參與歌曲、樂曲的表現。
(3)能夠選擇適當的演奏方法表現樂曲的情緒,并對自己和他人的演奏進行簡單評論。
(4)每學年能夠演奏樂曲2—3首。
3、綜合性藝術表演
(1)能夠主動地參與綜合性藝術表演活動,并從中享有樂趣。
(2)在有情節的音樂表演活動中擔當一個角色。
(3)能夠對自己、他人的表演進行簡單的評論。
4、識讀樂譜
(1)用已經學會的歌曲學唱樂譜。
(2)結合所學歌曲認識音名、音符、休止符及一些常用記號。
(3)能夠識讀簡單樂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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