識譜唱譜是音樂課課堂教學的重要內容之一,但課堂上能使孩子們興高采烈的往往是唱歌、律動、游戲,一旦讓他們識譜,頓感索然無味,課堂氣氛也會出現冷場,音樂情感美的熏陶無從談起。
音樂新《課標》指出:要求學生具有一定的識譜能力,規定了不同學段不同的要求。因此,識譜教學要符合音樂學習的規律,它是學習音樂的工具和手段,而不是音樂教育的目標。那么在音樂教學中如何有效的使用這個“工具”呢,我根據自己一些教學實踐,反思如下:
一、 用先唱歌后識譜的方法強化聽覺
音樂學習的各個方面都涉及到聽覺的作用,識譜的基礎也應該首先放在聽覺能力的培養上。聽得多了,就自然會有一些音高的感覺,有了先入為主的音高再唱簡譜,學生更容易掌握音準的概念。所以,我提出先唱歌后識譜。
如:在一節唱歌課中,當學生走進音樂教室時,我用的音樂就是今天要學的歌曲,并讓學生和著音樂做簡單的律動,使學生對音樂有了聽覺上的印象,為下一步學好歌曲作好鋪墊。然后讓學生欣賞歌曲、感受音樂,從而激發起學生學習音樂的興趣。再通過讓學生唱歌,在不知不覺中解決了歌譜中的難點,使學生在識譜時降低難度,讓學生感覺識譜并不太難,從而增強其自信心,加深對音樂的熱愛。然后,再通過對歌譜的視唱、理解,又反作用于唱歌,使演唱更加完美。先唱歌后識譜就是先讓學生放下心理負擔,讓學生先唱唱歌,用自己的聲音去表現音樂,從而激發學生的興趣,讓學生感到這節課是輕松愉快、有所“成就”的,而且有表現自我的空間。
一位學生這樣講到:“以前,老師總是對我們進行視唱練耳訓練,班上僅有幾位會樂器的同學唱還可以,其他人都不行,太難了,我對這一點兒也沒興趣,可是現在我們先唱歌后識譜,才上兩節課,我就會唱《祖國,祖國,我們愛你》這首歌的歌譜,我感到非常高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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