漢語拼音輕聲規則
輕聲是漢語中所具有的一種特殊變調現象。下面就隨小編一起去閱讀漢語拼音輕聲規則,相信能帶給大家幫助。
漢語拼音輕聲規則
在陰平后,念中降調,似較短的去聲;
在陽平后,念中降調,似較短的去聲(但和陰平后的'輕聲相比略有不同);
在上聲后,念半高平調(或是略升的聲調),似輕短的陰平;
在去聲后,念低降調,似較短的去聲。
輕聲的發音特性:
將漢語中的音節弱化之后,聲調會變得又輕又短,此種音變即為輕聲。
輕聲的調值需要根據前一個音節決定調值,所以輕聲音節不可能獨立存在。
漢語拼音的簡介:
漢語拼音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官方頒布的漢字注音拉丁化方案,于1955年-1957年文字改革時被原中國文字改革委員會(現國家語言文字工作委員會)漢語拼音方案委員會研究制定。該拼音方案主要用于漢語普通話讀音的標注,作為漢字的一種普通話音標。1958年2月11日的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批準公布該方案。1982年,成為國際標準ISO7098(中文羅馬字母拼寫法)。部分海外華人地區如新加坡在漢語教學中采用漢語拼音。2008年9月,中國臺灣地區確定中文譯音政策由“通用拼音”改為采用“漢語拼音”,涉及中文音譯的部分,都將要求采用漢語拼音,自2009年開始執行。
漢語拼音是一種輔助漢字讀音的工具。《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法》第十八條規定:“《漢語拼音方案》是中國人名、地名和中文文獻羅馬字母拼寫法的統一規范,并用于漢字不便或不能使用的領域。”根據這套規范寫出的符號叫做漢語拼音。
漢語拼音也是國際普遍承認的現代標準漢語拉丁轉寫標準。國際標準ISO 7098(中文羅馬字母拼寫法)寫道:“中華人民共和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1958年2月11日)正式通過的漢語拼音方案,被用來拼寫中文。撰寫者按中文字的普通話讀法記錄其讀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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