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語原文】:旁指曲諭

【標準發音】:páng zhǐ qǔ yù
【繁體寫法】:旁指曲諭
【旁指曲諭是什么意思】:從側面委婉啟發曉諭。
【旁指曲諭成語接龍】:作舍道旁 → 旁指曲諭 → 無龍龍了
【用法分析】:作謂語、定語、狀語;用于說話等
【讀音預警】:注意多音字:曲 ① qū 神曲、大曲、彎曲;② qǔ 曲調、曲藝、曲牌。
【出處說明】:宋·王禹偁《故商州團練使翟公墓志銘》:“知屬吏過失,未嘗面言,必因公宴引數十年前事,曰某人嘗為某過得某罪,旁指曲諭,微警戒之。”
【對應近義詞】:旁推側引
【對應反義詞】:直言不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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