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影》寫于一九二五年,后來收在了開明書店出版的散文集《背影》中。它是朱自清先生早期一篇極為有名的文章,也是現代文學史上散文的杰作。在一千五百字的篇幅中,作者只描寫了一個片斷,卻能感人至深,膾炙人口,這使我們不能不佩服朱先生的寫作技巧了。那么,《背影》在寫法上有什么特色呢?
第一,善于抒情,把父子間的至情表現得細膩、真摯、深刻。
文章寫于一九二五年,記寫的事情卻發生在八年前。那是一九一七年冬天,祖母去世了,父親的差事(徐州煙酒公賣局長)也交卸了,“正是禍不單行的日子”。辦完喪事,父子同到南京,《背影》中所描寫的,是當時父親送兒子北上讀書在火車上告別的情景。在那特定的場合下,在那悲涼的氣氛中,作為父親對兒子的關懷、體貼、愛護,使兒子極為感動,這印象銘刻心中,經久不忘。八年之后,作者已在清華任教,但想起那背影,父親的形象便出現“在晶瑩的淚光中”,足見當時感受之深了。
父子這人間的至情,作者抒寫得淋漓盡致。在文章中,從不放心茶房而終于自己去送;從代兒子揀定座位和千萬叮囑;從親自爬過鐵路去買桔子;都體現了父親的愛。各種事情,都是極平常的,極瑣細的,似乎都不值得來寫;但是,從表現父親的感情說,卻是極重要的。從那細事中流露出來的感情,是那樣深摯,那樣珍貴。它使兒子經久不忘,為之動情;讀者讀后,也不能不被它深深感動。因為字里行間表現出的父子真情,確實太動人了。
作者寫的是一篇抒情散文,通過質樸的敘事來抒發感情。作者筆下的事物,不同于一般的客觀事物的敘述,這里把敘述當成了抒情的工具,因此,各種事物都被感情的色彩所籠罩,都流露出了父子間的至情。這是文章的成功處,也是它能動人的地方。文章是八年后的回憶,但作者按當時的情形敘述,那年作者二十歲,是考入北京大學后的第二年,但父親仍然把他當成小孩子,認為他不懂事,處處是不放心。兒子卻極不滿意,處處認為父親的行為“不大漂亮”,當時兒子不能理解父親對他的愛護,體會不出那一片深情。作者八年后如實記敘,并加以點撥:“我現在想想,那時真是太聰明了!”“我那時真聰明過分”。于追敘之中,帶有責備自己的意思,現在明白了當時不能體貼父親是過失,因而表現出一種負疚的心情。這些筆墨,都增強了文章的抒情性和感染力。
作者所以能夠把感情表現得這么深切動人,是與他的深刻感受分不開的。試想,如果作者沒有這樣的生活經歷,沒有這種感受和體會,《背影》這樣的文章他是決然寫不出來的。可見,作者的成功還在一個“真”字上,真實生活和真情實感,是朱先生散文成功的關鍵;舍此而求之于方法技巧,是不能奏效的。
本文來源:http://www.nvnqwx.com/wenxue/zhuziqing/384273.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