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跟阿政在三年前分手,分手前的一天晚上,我們大打出手。
是我首先把他從床上揪起來,他用手推開我,我扯他的頭發,把他的眼鏡也扯了下來,他發怒,把我推倒在地上,我拿起梳妝臺前面的一張木凳發狂地扔他,他的額頭被我扔中了,流出鮮血,他怒不可遏,從床上跳起來,捉住我雙手,把我整個人揪起,再扔在 床上。
我們都驚異于自己的野蠻和粗暴,一對受過相當教育的男女,最終竟以武力來解決問題。也許對一個人的怨恨,除了打他之外, 實在無法宣泄。
我跟阿政是因為工作認識的,十年前,我和他在同一間報館工作。我剛剛從大學新聞系畢業,加入那份日報當記者,那是一份相當有份量的報紙。阿政是我的編輯,他比我早入行六年,也是我的師兄。
我很仰慕阿政,他是一位很出色的記者,他教了我很多東西,可是,那個時候,他有女朋友。那個女孩子是別間報館的記者,他們是同學,那位女孩子也是一個很出色的記者。
我不敢向阿政表白,幾個月后,他與女朋友分手,聽說她愛上了一個外國通訊社記者,而且要結婚了。阿政根本沒時間傷心,就在那個時候,副總編輯派我和他到英國倫敦采訪。
我們到達倫敦,那一年,天氣特別冷,倫敦也下雪,我帶備了各種御寒衣物,還包括一對雪靴,有經驗的朋友告訴我下雪天穿一般皮鞋是不夠的,腳掌會生凍瘡,也很容易在雪地上滑倒。但阿政他只穿著一對普通球鞋,我看到他在雪地上滑倒兩次。
「你沒事吧?」我扶起他。
「沒事,沒事。」他很尷尬。
我想,他的腳在那幾天內一定長滿了凍瘡,我看見他走路一天比一天辛苦。
「你穿什么尺碼的鞋?」一天采訪時我問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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