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導語:《都市的人生》是張愛玲的經典作品,下面是小編整理其中的一篇《道路以目》,與大家分享。
有個外國姑娘,到中國來了兩年,故宮、長城、東方蒙特卡羅、東方威尼斯,都是沒瞻仰過,對于中國新文藝新電影似乎也缺乏興趣,然而她特別賞識中國小孩,說“真美呀,尤其是在冬天,棉襖、棉褲、棉袍、罩袍,一個個穿得矮而肥,蹣跚地走來走去。東方人的眼睛本就生得好,孩子的小黃臉上尤其顯出那一雙神奇的吊梢眼的神奇。真想帶一個回歐洲去!”
思想嚴肅的同胞們覺得她將我國未來的主人翁當作玩具看待,言語中顯然有辱華性質,很有向大使館提出抗議的必要。要說俏皮話的,又可以打個哈哈,說她如果要帶個有中國血的小孩回去,卻也不難。
我們聽了她這話,雖有不同的反應,總不免回過頭來向中國孩子看這么一眼——從來也沒有覺得他們有什么了不得之處!家里人討人嫌,自己看慣了不覺得;家里人可愛,可器重,往往也要等外人告訴我們,方才知道。誠然,一味的恭維是要不得的,我們急待彌補的缺點太多了,很該專心一致吸收逆耳的忠言,借以自警,可是——成天汗流浹背惶愧地罵自己“該死”的人,活著又有什么意思呢?揀那可喜之處來看看也好。
讀萬卷書不如行萬里路。我們從家里上辦公室,上學校,上小菜場,每天走上一里路,走個一二十年,也有幾千里地,若是每一趟走過那條街,都仿佛是第一次認路似的,看著什么都覺得新鮮希罕,就不至于“視而不見”了,那也就跟“行萬里路”差不多,何必一定要飄洋過海呢?街上值得一看的正多著。黃昏的時候,路旁歇著人力車,一個女人斜欠坐在車上,手里挽著網袋,袋里有柿子。車夫蹲在地下,點那盞油燈。天黑了,女人腳旁的燈漸漸亮了起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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