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愛玲小姐和我最喜歡的女作家同名同姓,但她們不是同一個人,張愛玲小姐是臺灣人,是一個超級苛刻的女人,只不過剛認識她的時候,我誤以為她是女神。
大三那年,我談了一場高調得全校皆知的戀愛,結果卻以男朋友劈腿告終。分手之后,我沖動地辦了退學手續,原因很簡單,不想看到前男友和他的新歡成天在我眼皮底下卿卿我我。
當然沖動是要付出代價的,而我的代價就是無家可歸,脾氣火暴的父親直接將我趕出家門,母親則一副恨鐵不成鋼的樣子說,你這么做對得起誰?
為了證明我誰都不虧欠,我和家人劃清界限,開始了一個人在外流浪的旅程。
我和張愛玲小姐的第一次見面,是在人潮擁擠的人才市場。當時我們隔著好幾層人墻,我也不知道她是如何穿過層層人墻鎖定了我。她的臺灣普通話很溫柔,“小姑娘,把你的簡歷給我!”
交了簡歷后,我就迅速地逃離招聘現場。因為那張比我還要高的招聘海報上,寫明是招總經理助理一名,女性,學歷本科,而我只有一張可憐巴巴的高中畢業證。完全可以想象,當時的我是多么衰了,輟學、被父母轟出家門、住十塊錢一晚的招待所;沒有文憑、沒有魔鬼的身材和天使的面孔,臉上還寫著“倒霉鬼”三個字,這樣的我,連我自己都嫌棄得要命。
可是,就在我站在十五樓準備拋棄自己的時候,女神張愛玲小姐的電話打了過來,她通知我去面試。
我一度認為我走了狗屎運,可是上班之后,我才明白天上沒有掉餡餅這種美事,就算掉,也只會掉鐵餅。因為張愛玲小姐的脾氣實在是太古怪了,難怪在我之前,會有三位前輩連工資都不要就提前解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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