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時我真是糟透了,因為一個小小的誤會,女友憤而出走,好不容易聯系上,她告訴我,她在火車站,已買好了下午6點的票。我跳起來狂奔而出,這時離6點已只有一個多小時,而我離火車站卻有幾十公里,中間還要過一條江。我打的,讓司機全速行駛,到江邊,渡輪剛好要啟錨。我像一發炮彈一樣彈上去,一顆心便落了下來,趕上了這班渡輪,我完全來得及趕到火車站。船主向我伸出手:“5塊。”我掏袋子,突然呆住了。我的錢包呢?我分明記得,付過出租車費后,我把錢包隨手插在西裝短褲的后袋里,但后袋里現在卻什么也沒有。摸其他袋子,全都空空如也,一定是落在車座上了,這時出租車已無影無蹤,而船主正乜斜著眼睛看著我,很快地他就不耐煩了,說道:“沒錢就請你下去,別耽誤大家開船。”
下去,這無論如何都是不可能的,女友肯告訴我她在火車站,就是給我最后一個機會,如果我不去,我肯定將永遠失去她。我看著船主,有些結巴地道:“是這樣,我有錢的,但剛才太性急了些,把錢包掉在出租車里了,這樣好不好,我先過去,我是去找女朋友的,找到女朋友,她身上有錢,我們回頭再給你。”“那不行。”船主斷然搖頭:“我怎么知道你回頭還是不回頭?”“我以人格擔保!”我舉手向天。
船主看著我:“我只認識錢,不認識人格。”沒有商量的余地,看船上,也沒有熟人,我脫下身上的T恤衫:“這樣,我拿這件T恤衫抵著,回頭拿錢來贖,若不來,衣服就是你的了。”船主哈哈笑了起來:“你騙傻子啊,這樣的破爛貨,地攤上8塊錢可以買兩件。”這件T恤衫是名牌,三百多,但無論我怎么說,船主就是不相信,他催我下船,而船上其他乘客也不耐煩起來,紛紛催促。我解釋,我女友等在火車站,她在氣惱中,如果我趕不到,將永遠失去她。我希望博取同情,然而,沒有一個人伸出援手。船主把我往船下推,我幾乎要哭出來了,5塊錢,就只是5塊錢而已,我卻要失去我一生的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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