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魚我所欲也教案3篇
作為一名優秀的教育工作者,就難以避免地要準備教案,教案是保證教學取得成功、提高教學質量的基本條件。那要怎么寫好教案呢?以下是小編精心整理的魚我所欲也教案3篇,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魚我所欲也教案 篇1
【學習重點】
1、體會文章的中心論點。
2、論證方法。
3、體會語言特點。
【課時安排】
三課時。
【教學過程】
第一課時
一、導語
孟子(約公元前372至289)名軻,字子輿,戰國時鄒(今山東鄒縣)人,他曾受業于孔子的孫子子思的門人,推崇并繼承了孔子的學說,是繼孔子之后儒家學派的一位大師。世稱亞圣。作品有《孟子》七篇。他長于說理,善用比喻,縱橫捭闔,妙趣橫生,在中國散文史上占有重要地位。今天我們要學習他的《魚我所欲也》就體現了他的寫作風格和特點。
二、學生朗讀課文
三、注意有關字詞
1、故患有所不辟也。通避
2、萬鐘不辯禮儀而受之。通辨
3、所識窮乏者得我與。通德,恩惠、感激的意思。
4、鄉為身死而不受。通向,從前之意。
四、筆譯這篇課文
五、對艱難字詞句進行解釋
第二課時
一、學生齊讀課文
二、學生散讀課文
三、點名學生翻譯課文,對不妥之處詳加解釋
四、學生散讀課文爭取成誦
第三課時
1、本文是一篇議論性文章,它的中心論點是什么?
舍生取義
2、作者是怎么樣提出中心論點的?
文章用魚和熊掌等比喻提出中心論點的。
3、作者是如何論證的?
文章用魚和熊掌等比喻提出中心論點,由有甚于生,有甚于死引出不為茍得不避禍患來,這是從正面論述;由莫甚于生莫甚于死引出何不為也這是從正面論述。結論是世上有比生命更重要的東西,有比死亡更讓人討厭的東西(義和不義)。后又從反面論證見利忘義是喪失人的本心。
4、寫作特色:
⑴ 善用比喻。
① 運用魚和熊掌的比喻引出中心論點
② 用行不吃呼爾,乞不受蹴爾比喻守義不辱。運用比喻使講述的道理明白易懂,深入淺出。
⑵ 運用對比。魚與熊掌生與死義與不義向與今等通篇對比鮮明,使中心論點舍生取義鮮明突出。既然能為義而舍生,那么在接受比生命更輕的高官厚祿,甚至是一簞食,一豆羹的時候要辯解是不是合乎禮義。
⑶ 孟子的禮義是封建君臣之禮,封建君臣之義,應批判地繼承,現在的禮義已經賦予了新的含義。如陳毅取義成仁今日事。
⑷ 論證方法:比喻論證、對比論證、舉例論證。
5、結構圖示:
熊掌 生 所欲不茍得有甚于生義
╱正面→→
舍 魚 死 雖惡所不避有甚于死不義
生
取
義
╲反面: 向(為身死而不受)
受不義之萬鐘無益
今(為宮室、妻妾、窮乏者)更不可
魚我所欲也教案 篇2
【學習目標:】
1. 積累文言詞語。
2. 準確、明白地翻譯文句。
3. 學習本文比喻恰當、對比鮮明、說理透辟的論證
4. 認識孟子“舍生取義”思想的進步性及其現實意義
學習重點、難點:】
1. 對語句及中心的理解
2. 對論證方法的理解
課前檢測:】
日本政府寓言通過了右翼勢力編寫的歷史教科書,肆意篡改歷史,美化侵略,遭到了許多主持正義的國家的強烈譴責,真是“_________,________。”(用《孟子》中的名句填空)
課文研討】
一、整體把握
1、作者作品簡介
孟子(約前372—前289)名 ,字 ,鄒(今山東鄒縣)人, 時期著名的 家、 家,是 家思想的代表人物,地位僅次于 ,后世常以“ ”并稱。他生活在兼并戰爭激烈的戰國中期,政治上主張“法先王”。在孔子的“仁”學基礎上,提出了系統的“仁政”學說,主張行“仁政”以統一天下,曾游說梁、齊等諸侯國君,均不見用。退而與弟子萬章、公孫丑等著書立說。其言論和行動的記載,保留在《孟子》一書中。此書不僅是儒家的重要學術著作,也是我國古代極富特色的散文專集。其文氣勢充沛,感情洋溢,邏輯嚴密;既滔滔雄辯,又從容不迫;尤長于譬喻,用形象化的事物與語言,說明復雜的道理。對后世散文家韓愈、柳宗元、蘇軾等影響很大。
本文提出在“生”和“義”不能兼顧的情況下,應該 的觀點,并且進一步指出這是每個人都有的“本心”,那些在“義”上有虧的人不過是喪失了他們的“本心”罷了。
本文節選自《 》。《告子上》的主要內容是闡明“性善說”,即人性里天生就有向善的種子,所謂“惻隱之心,人皆有之;羞惡之心,人皆有之;恭敬之心,人皆有之;是非之心,人皆有之”。這種善的天性,就是人的“本心”。“本心”不可小視,因為它們分別是仁義禮智這幾種道德的萌芽形態:“惻隱之心,仁之端也;羞惡之心,義之端也;辭讓(意近“恭敬”)之心,禮之端也;是非之心,義之端也。”人應該推求本心,順著“本心”的方向發展,并將它發揚光大,從而成為道德上完善的人。本文講的是每個人都有“本心”,無論在什么情況下,人都應該保有自己的“本心”。只要“本心”在,即使在生死關頭,人也能經受住考驗;而如果喪失了“本心”,人就會做出有損于人格的事來。
2、課文講解
文章第一段分為三層。
第一層:(從開頭至 )提出本文的論點:在生和義無法同時兼顧的情況下應該“ ”。
這個觀點的提出是用“魚”和“熊掌”不能兼得的日常生活事例得出的,使用的論證方法是 。
第二層(從“ ”到“ ”):對論點進行具體的分析與闡釋。
作者先從正面來講:雖然生命是我所喜愛的,但是,因為我所喜愛的東西有比生命更重要的,所以,我不去做茍且偷生的事;雖然死亡是我所厭惡的,但是,我所厭惡的東西還有甚于死亡的,因此即使是死亡之患,我有時也不避開它。這里所說的“甚于生者”就是指“義”;所說的“甚于死者”就是“不義”。于是,為了“義”,可以“舍生”;即使死掉,也不做“不義”的事。
接著,作者又從反面來申述觀點:如果人們所喜愛的東西沒有超過生命的,那么,凡是可以保全生命的手段,有什么不可以用的呢?如果人們厭惡的東西沒有超過死的,那么,凡是可以躲避死亡之患的辦法,有什么不可以用的呢?這里隱含的意思是,一旦將愛惜生命和懼怕死亡發展到極端,那么在生命受到考驗的時候,人的行為就會失去準則,做出讓人不齒的事情來,最終,人的價值和尊嚴喪失殆盡。因為暗含了這樣的意思,因此,“如使人之所欲莫甚于生,……則凡可以辟患者何不為也?”這兩句話,具有警醒人心的作用。
因此,這一層次所有用的論證方法主要是
第三層(“ ”),作者進一步指出,其實人人都有向善之心,之所以只有“賢者”才能做到“舍生取義”,是因為“賢者”能夠保有“本心”而已。
第二、三段運用的是 論證法。作者以“一簞食,一豆羹”為例告訴我們,這看似微不足道的“一簞食,一豆羹”,當它關乎生死的時候,也能考驗一個人的品德。“呼爾”“蹴爾”而與之,則“行道之人”與“乞人”都不屑受之,這就是人沒有喪失“本心”的表現。又舉有的人“不辯禮義”地貪求“萬鐘”為例,說明喪失“本心”的表現。“一簞食,一豆羹”雖然比“萬鐘”少得多,可是“弗得則死”,看來更為重要。這里作者又運用了 論證法,將“一簞食,一豆羹”與“萬鐘”作對比。按財富的`數量說,“萬鐘”自然是多的。但是,“萬鐘”決定的是“宮室之美,妻妾之奉,所識窮乏者得我”,而“一簞食,一豆羹”決定的卻是生命,自然要比“萬鐘”更重要。通過這種對比,既讓人認識到將“禮義”拋到腦后,貪求富貴的行為是多么地不值得,也讓人醒悟到“本心”的喪失是一個漸變的過程,人應該時時反省自己才行。
二、問題研究
孟子主張人性是善的,他認為人生而具有惻隱之心、羞惡之心、禮讓之心、是非之心。只要不使這些“善心”喪失,就在道德方面具備“仁義禮智”。本文就是從這種理論出發,闡明了義重于生,義重于利和不義可恥的道理。提出“ ”的主張。孟子認為,如果把生命看得比義更重要,就會做出各種不義的事情來。他對比了兩種生死觀,贊揚了那些重義輕生、舍生取義的人。斥責了那些茍且偷生、見利忘義的人。告誡人們要辨別義和利,不要失去“本心”。
三、小結
本文闡明了義重于生,義重于利和不義可恥的道理,提出了“舍生取義”的中心論點。他對比了兩種人生觀,贊揚了那些重義輕生、舍生取義的人,斥責了那些茍且偷生、見利忘義的人。告誡人們不辯禮義而貪求富貴的行為是不可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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