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語:《魚我所欲也》出自《孟子·告子上》,作者很可能是孟子。《魚我所欲也》是孟子以他的性善論為依據,對人的生死觀進行深入討論的一篇代表作。強調“正義”比“生命”更重要,主張舍生取義。

《魚我所欲也》譯文和段意
魚是我所想要的,熊掌也是我所想要的,如果這兩種東西不能夠同時得到,(我會)舍棄魚而選取熊掌。生命也是我所想要的,大義也是我所想要的,兩個東西不能夠同時得到,(我會)舍棄生命而選取大義。生命是我所想要的,但所想要的還有超過生命的東西,所以不做只為求利益而不擇手段的事;
死亡是我所厭惡的,但我所厭惡的還有超過死亡的事,所以有的禍患我不躲避。如果人所想要的沒有超過生命的,那么一切可以得到生存的辦法,什么手段不用呢?如果人所厭惡的沒有超過死亡的,那么一切可以躲避禍患的事情,什么不做呢?
通過某種辦法就可以得到生存,但有人卻不用,通過某種辦法就可以躲避禍患,但有人卻不去干這種事情。(由此可見,他們)想要的有比生命更寶貴的東西的(那就是義),(他們)所厭惡的有比死亡更嚴重的事(那就是不義)。不僅賢明的人有這種思想,人人都有這種思想,(只不過是)賢明的人能(操守這種品德)不喪失罷了
一筐食物,一碗湯,得到它就能生存,得不到就要死亡。(然而你)輕蔑的呼喝著給他吃,過路的饑餓的人也不會接受;如果你用腳踢著(或踐踏)給他吃,乞討的人也不愿意接受。
萬種的俸祿如果不辨別是否合乎禮義就接受它,這萬種的俸祿對我有什么益處呢?為了宮室的華美,妻妾的侍奉,所認識的窮困貧苦的人感激我的恩德嗎?原先為了義寧愿身死而不接受“呼爾”“蹴爾”的“一簞食”“一豆羹”得施舍,現在為了宮室的華美就接受它;
原先為了義寧愿身死而不接受“呼爾”“蹴爾”的“一簞食”“一豆羹”得施舍, ,現在為了妻妾的侍奉接受它;原先為了義寧愿身死而不接受“呼爾”“蹴爾”的“一簞食”“一豆羹”得施舍 ,現在為了所認識的窮困貧苦的人感激我就接受它:這種做法不也是可以停止不干了嗎?這叫做失掉了他本來的思想。
第一段段意:正反結合,層層深入,反復論證義是人的本來思想,義重于生,應舍生取義
第二段段意:運用例證法證明義重于生,人應該舍生取義,不要丟掉本來的思想
第三段段意:再舉例從反面證明功名利祿使人見利忘義,失掉了自己本來的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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