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1999 年 12 月,正當余秋雨歷險考察從中東到南亞的古文明而引起全球華人密切關注的時候,北大中文系學生余杰在北京發表《余秋雨你為什么不懺悔》一文,聲稱據一個“當年同事”的揭發,余秋雨在文革中參加過一個叫“石一歌”的寫作組,寫過幾十篇有嚴重政治問題的文章,因此是“文革余孽”、“文化流氓”。這篇文章,立即引起全國轟動,多數媒體作了報道。
2000 年 1 月,余秋雨隨考察隊從尼泊爾回國,途經四川,得知此事,似乎完全沒有重視,只是托一個記者交了一封信給正在四川結婚的余杰。后來那個記者公布了那封信,看得出來,余秋雨在信中以很輕松的口氣判斷余杰是不小心誤信了捕風捉影的謠傳,并以“過來人”的身份告訴文革后才出生的余杰,自己在文革中遭受大難,只在林彪事件后大學全面復課時參加過教材編寫,所謂“石一歌”是“復旦大學、上海師大教材編寫組”的一個筆名,自己曾寫過《讀一篇新發現的魯迅佚文》和《胡適傳》的一個開頭,用的全是自己的真名,從未發現有任何與文革有關的“政治問題”。
余杰一定沒有估計到余秋雨會親自給他寫一封這么充滿善意的信,他接信后又在魏明倫家見了余秋雨,并很快發表對余秋雨的道歉文章,承認自己在談論文革時也用了文革的思維方式,他還表示欽佩余秋雨的寬容大度。
當時很多人都以為,一場誤會已經解除。沒有想到的是,大批判的門一旦打開,就關不上了。先是古遠清在《文藝報》上揭發余秋雨寫過一篇《評斯坦體系》,后來又說這篇文章給周恩來的養女孫維世造成了致命打擊。更重要的是,余杰所說的那個自稱“當年同事”的孫光萱也親自在《文學報》和《南方周末》上現身了,他不說余秋雨以前的問題,只說余秋雨現在的“態度”,但給廣大讀者的感覺是,“證人”出場了。與此同時,肖夏林揭發余秋雨為深圳做顧問、說好話,收受一套豪華別墅;朱大可批判余秋雨的文化考察是“文化口紅”;余開偉批判余秋雨把盜版集團說成是“文化殺手”,又揭發余秋雨在中學里就寫過批判修正主義的文章 …… 由《南方周末》、《文學自由談》、《文學報》領頭,全國六十多家報刊發表批余文章多達一千余篇。據統計,發表批余文章最多的個人是湖北的古遠清。他原是余秋雨的熱烈吹捧者,遭余秋雨拒絕后結交孫光萱,成為批余第一人。第二名是湖南的余開偉。
在這種情況下,余杰也一改他的道歉態度,聲稱要“戰斗到底”了。從此他批判余秋雨時不再引用含糊的所謂“當年同事”的揭發,而是只舉孫光萱一個人了。
2.
從相關的日程和資料來看,在這整個過程中,余秋雨似乎一直忙著在海內外演講,以一個親歷考察學者的身份,報告目前全世界最恐怖地域的所在。他還以二戰被侵略國的代表,在日本廣島“原子彈祭”上發表演講。因此,對于記者問起在國內遭受圍攻的情況,一直回答“是無聊小事,不必在意”。直到孫光萱的一再出場,他才警覺起來。
余秋雨曾告訴前來采訪的傳媒評論家徐林正,這個孫光萱是“賀敬之研究者”,早在“兩個凡是”時期曾經“清查”過余秋雨議論文革和領袖的問題,直到十一屆三中全會否定文革,這個顛倒黑白的“清查”才被迫停止。經過復查,真相大白,余秋雨才被破格提拔為上海戲劇學院院長。后來余秋雨又擔任上海市高級職稱評審委員會中文學科負責人,曾評審過孫光萱企圖以一本研究賀敬之的小冊子謀取一所高校圖書館“副研究館員”的申請,他以孫光萱為例提出了“一切沒有大學文憑的人都不能在上海高校申請高級職稱”的主張。這使孫光萱產生雙重心理怨恨,一直等到一九八九年之后他的研究對象執掌全國意識形態的最高權力,而余秋雨徹底辭職后已并證明沒有再走仕途的可能,才大規模地在媒體間“算帳”。余秋雨的這個談話,曾在《美文》雜志發表。
余秋雨判斷,那個寫批判文章最多的古遠清所散布的一批批“材料”,一定是孫 光萱提供的。余秋雨覺得只有通過訴訟,才能在法院的追查下弄清真相,于是便以誹謗和侵害名譽權的理由把古遠清告上了上海市中級人民法院的法庭,并要古遠清賠償 16 萬元人民幣。古遠清被告誹謗的主項即余秋雨是《評斯坦尼體系》一文的主要執筆者,該文給周恩來的養女孫維世造成“致命打擊”云云,法院剛開始審理就知道完全是不實之詞,因為該文的作者胡錫濤三次聲明此文完全由自己所寫,與余秋雨一字無涉,而且 他在寫作此文時,余秋雨在外地農場勞動;胡錫濤又以時間證明,在他寫作此文之前,孫維世早就去世,因此不可能對一個死者造成什么“致命打擊”。法院正考慮把余秋雨提出的 16 萬元賠償費降為 10 萬,作出判決,但余秋雨發現事實真相已清,孫光萱為古遠清提供偽證的證據也已經獲得,又考慮到古遠清在報上訴說自己清貧,付不出賠償款,就主動向法院提出,只要被告古遠清在法庭上簽署道歉文書,可以放棄賠償款項。 2003 年 3 月 18 日,被告古遠清向原告余秋雨道歉的法律文書在上海市中級人民法院簽署,道歉文書的法院文號為:(民)初字第 388 號。
被告古遠清離開法院后立即在湖南衛視及湖北的報紙上,用勝利者的口氣敘述被起訴的過程,后來又寫了一本“庭外審判余秋雨“的書出版。余秋雨不再作任何回應,只是不指名地在《借我一生》中寫了一句:“應該相信他還有作為一個人的最后羞恥感”。
與此同時,余秋雨還在北京起訴了公布“收受深圳豪華別墅”謠言的肖夏林,也是為了弄清謠言的來源。北京的法院完全出人意料地駁回了余秋雨的起訴,理由是,這個傳言雖然不實,卻不會損害余秋雨早已建立的形象,而且,贈送和收受豪華別墅,不一定是壞事。這個判決,受到中國法學界泰斗江平教授和其他諸多法學家的質疑。但是余秋雨似乎并不在意,因為通過審理他也清楚了造謠者是深圳的無業游民朱建國。
3.
余杰在這整個過程中,心態發生了多次轉折。他一開始 害怕余秋雨起訴他的造謠,因此先在一份小報上發表道歉文章;后來又怕自己點燃的批余風潮被別人搶了頭功,便放棄道歉,繼續批余,但閉口不說事實,只是上綱上線;再后來他發表在目前中國的傳媒環境和法制環境下,誹謗、誣陷不僅很安全,而且還能得到更大的利益,于是膽子更大了。
從 2002 年開始,余杰開始以“批判過重要人物”的履歷,向美國政府申請人權的保護。由于美國政府和早就去美國的中國“異見分子”并不知道真相,誤以為余杰揭開了一個國家的領導人(余秋里?)的歷史面目,而這個國家的領導人又殘酷地迫害了余杰,因此,居然被余杰申請成功。他以“反政府的異見分子”的身份成了美國政府和美國特殊機構向我國政府開列的“人權的保護名單”中的一員。
為了符合這個身份,余杰在美國等地對余秋雨的批判用詞越來越高,現在直接稱余秋雨是“文革打手”、“四人幫打手”,證人只有一人,就是孫光萱。
余杰的聰明在于:如果我國政府查問他受到美國政府保護的原因,他寫的文章雖然不少,真正造成社會影響的仍然只是“批判余秋雨”,與國家安全絲毫無關,我國政府也不能對他怎么樣。他的主要麻煩,是要讓美國方面繼續相信他,因此他還要把余秋雨的事情鬧得更大一點。
2004 年 7 月,由余杰間接授意,北京幾個三流文人策劃,《南方周末》和《新京報》的記者張英等人拜訪孫光萱,根據孫光萱的思路對余秋雨三十多年前的“歷史問題”進行“調查”,并公布孫光萱自稱從家里拿出來的所謂“清查材料”。
這一動作,以個人隨手出示的“家藏材料”冒稱檔案公布,構成了對“兩個凡是”時期整人運動的肯定,對十一屆三中全會的否定,因此引起了上海市各個政府機構的高度重視,開始了歷時一年之久的反調查。調查結果證明,作為全部批余事件起點和重點的“石一歌”事件,與事實完全不符。調查報告很長,與這個重點相關的結論是:
1, 余秋雨在 1973 年參與的,是由周恩來總理親自指示成立的“復旦大學、上海師大復課教材編寫組”,他寫完魯迅在廣州的一段生平后就離開了;
2, 教材編寫組的部分成員,在 1974 年被調到上海巨鹿路作家協會組成以研究魯迅為任務的“石一歌小組”。查閱這個小組的 229 次會議記錄,沒有一次有余秋雨的名字,而孫光萱則參加了 210 次;
3, 孫光萱、古遠清聲稱,即使那個由周恩來總理指示成立的“復旦大學、上海師大復課教材編寫組”也歸屬上當時的上海“寫作組系統”管轄,并借此無限上綱。據查,當時上海的“寫作組系統”是一個與“公檢法系統”、“工業組系統”、“財貿組系統”并列的政府管理機構,所有的大學、研究所、編輯部都受它管轄。當時與教材編寫組一起受它管轄的,還有周恩來同時指示成立的《英漢大詞典》編輯部、《辭?!肪庉嫴俊ⅰ稘h語大詞典》編輯部、《中國歷史地理圖集》編輯部等,都有杰出成果,至今受到海內外學術界的高度評價和廣泛使用,不能因為它們存在于七十年代前期的上海,就予以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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