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志摩與陸小曼結婚
一、徐志摩和陸小曼的相識
關于徐志摩和陸小曼相識的場合,大致的提法是在舞會上。他們兩個,一個是窈窕淑女,情意綿綿;一個是江南才子,風度翩翩;一個是朵含露玫瑰,一個是抒情的新詩,干柴碰上烈火,怎么會不迸發出愛情的火花?
1922年3月,徐志摩在柏林與原配張幼儀離婚。1925年底,陸小曼與王賡解除維持了4年的婚姻,離婚時陸小曼年僅23歲。雖然此時兩人都已離婚,但陸小曼和徐志摩的婚事還是好事多磨,她的再婚遭受到兩方面的強大壓力。一是陸小曼母親的反對。陸母一直不同意女兒和徐志摩來往,與王賡簽離婚協議也是陸小曼的父親背著她辦的。事后吳曼華十分生氣。老夫妻因此大吵了一場,經親友勸解后才平息。
二、徐志摩和陸小曼的結合
1926年10月3日(農歷七月初七),中國的“情人節”,徐志摩與陸小曼終于如愿在北京北海公園舉行了盛大的婚禮。
在剛結婚的前段日子里,雖然徐父徐母對陸小曼依然心有不滿,但是兩人也過得浪漫、愜意。只是到了后期,由于陸小曼的病,由于徐申如的拒絕接納,由于鴉片的侵蝕等諸多原因,陸小曼變得越發嬌慵、懶惰、貪玩,早沒了當初戀愛時的激情,似乎不再是一個有靈性的女人。徐志摩為了使妻子心喜,就一味遷就她。兩人的感情一直磕磕盼盼,直到1931年11月19日準備參加林徽因演講會的徐志摩遭遇墜機事故遇難。
三、結婚婚禮上的證婚詞
在很多人看來,證婚人在新人婚禮上的“證婚詞”,都應該是“美言善詞”。但在中國現代史上,卻有一份堪稱曠古絕今的“證婚詞”,不僅在中國文壇上留下了一則佳話,也為今人的婚戀生活敲響了一記警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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