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志摩為什么會墜機濟南?這還應從他當時的生活處境說起。
1926年,徐志摩在與前妻張幼儀離婚、經過兩年多的苦心追逐后,終于跟“北京城一道不可不看的風景”(胡適語)、大美女陸小曼結婚。對這一情場“勝利”,徐志摩志得意滿,稱自己“成了精神上的大富翁”。遂在上海租了一處豪華寓所,“金屋藏嬌”,過起了安樂生活。然而好景不長,他們曼妙的婚曲很快就奏出了不諧之音。
原來,陸小曼一向揮霍無度,到上海后更是變本加厲。她熱衷于大上海的夜生活,經常出入夜總會,玩到天亮才回家。她還預訂了一些娛樂場所的座席,常到“一品香”、“大西洋”等地方吃大菜、票戲,甚至去逛賭場,一擲千金。徐志摩的父親對這位兒媳極度不滿,在經濟上與他們一刀兩斷。徐志摩失去了父親的經濟援助,不得不同時在光華大學、東吳大學、大夏大學三所學校教課,課余時間再趕寫詩文賺取稿費。
即便如此,每月千把元的收入(約相當于人民幣2萬元)仍不能滿足陸小曼的欲壑,以致負債累累。更有甚者,陸小曼為了治病,還找來一位叫翁瑞午的世家子弟替自己推拿。這樣一來二往,二人很快墮入情網,難舍難分;而且陸又從翁那里學會抽鴉片。陸小曼的移情和墮落,終于使一向遷就的徐志摩忍無可忍,家庭關系越發惡化。
1930年冬,徐志摩辭去上海的教職,抱著“另辟生活”的愿望,應邀到北京大學與北京女子大學任教,并與陳夢家、方瑋德一起創辦《詩刊》季刊。而留在上海的陸小曼照舊縱情享樂,并不斷寫信向徐志摩要錢。
1931年11月上旬,陸小曼連續打電報催徐志摩回滬。11月11日,徐志摩搭乘張學良的專機飛抵南京,于13日回到上海家中。不料,夫婦倆一見面就吵了起來。11月17日,徐志摩晚上和幾個朋友在家中聊天。陸小曼依然很晚才回家,而且喝得醉眼朦朧。徐志摩見此窩了一肚子火,但當著朋友的面又不便發作。第二天,徐志摩好心勸導陸小曼,陸卻惡語相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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