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志摩是一個徹底的浪漫主義者。
胡適之先生對于徐志摩的總評是不錯的。胡先生說:“他的人生觀真是一種‘單純信仰’,這里面只有三個大字,一個是愛,一個是自由,一個是美。他夢想這三個理想的條件能夠會合在一個人生里,這是他單純的信仰。他的一生的歷史,只是他追求這個‘單純信仰’的實現的歷史。”不過,“三個大字” 一個是愛,一個是自由,一個是美的“單純信仰”,如果真正的恰如其分的加以解釋,其實內容并不簡單。所謂愛,那是廣大無邊的,噎蘇上十字架是為了愛,圣佛蘭亞斯對鳥說教也是為了愛,中古騎士為了他的情人而赴湯蹈火也是為了愛。愛的對象、方式、意義,可能有許多的分別。至于自由,最高的莫過于內心的選擇的意志的自由,最普通的是免于束縛的生活上的自由,放浪形骸之外而高呼“禮教豈為我輩設哉”,那也是企求自由。講到美,一只勻稱的希臘古瓶是美,蒙娜麗莎的微笑也是美,山谷刈谷者的歌唱是美,平原上拾穗者的佝僂著身子也是美,乃至于一個字的聲音,一朵花的姿態,一滴霧水的閃亮,無一不是美。“愛,自由,美”所包括的東西太多,內涵太豐富,意義太復雜,所以也可以說是太隱晦太含糊,令人琢磨不定,志摩的單純信仰,據我看,不是“愛,自由,美”三個理想,而是“愛,自由,美”三個條件混合在一起的一個理想,而這一個理想的實現便是對一個美婦人的追求。不要誤會,以為我是指志摩為沉溺于“詩、酒、婦人”的頹廢派,不,任誰也可以看出志摩不是頹廢的享受者。他喜歡享受,可是誰又不喜歡享受?志摩在實際生活上的享受是正常的,并不超越常規,他不逸出他的身份。他于享受之外,還要求一點點什么,無以名之,名之為“理想”,那理想究竟是什么,能不能一加分析呢?志摩曾把自己一剖再剖,但始終沒有剖析到他自己所那樣珍視的理想。我們客觀的看,無所文飾,亦無所顧忌,志摩的理想實際等于是與他所愛的一個美貌女子自由的結合。
和一個心愛的美貌女子自由的結合,乃是一個最平凡的希望,隨便那一個男子都有這樣的想頭。擇偶、結婚、傳宗接代,這是最平凡的事,但是,如果像志摩那樣把這種追求與結合視為“生命之曙光,不世之榮業”那樣夸張,可就不平凡了。志摩的單純信仰,換個說法,即是“浪漫的愛”。
浪漫的愛,有一個顯著的特點,就是這愛永遠處于可望而不可即的地步,永遠存在于追求的狀態中,永遠被視為一種極圣潔極高貴極虛無縹緲的東西。一旦接觸實際,真個的與這樣一個心愛的美貌女子自由的結合,幻想立刻破滅。原來的愛變成了恨,原來的自由變成了束縛,于是從頭來再開始追求心中的“愛,自由與美”。這樣周而復始的兩次三番的演下去,以至于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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