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志摩,中國現代文學史上一代才子,被茅盾稱作“是中國布爾喬亞‘開山’的同時又是‘末代’的詩人”,年僅三十五歲就遭遇空難去世。其創作生涯雖然只有短暫的十年(1922—1931),卻一直是現代文壇一個眾說紛紜的熱點,作為其代表作的愛情詩也備受爭議,褒貶不一。徐志摩的愛情詩在中國詩歌發展史上有極其重要的地位,無論從思想內涵上還是藝術形式上來說都有獨特的魅力。
徐志摩雖然生命短暫,他的一生卻執拗癡迷地追求“愛、自由、美”——現實中的和夢幻里的。徐志摩出身于一個封建、買辦的富裕商人家庭,但受西方資產階級自由民主思想的影響和“五四”精神的濡染,使他成為一名反封建的資產階級知識分子,追求一種“愛、自由、美”的理想。
談到徐志摩,不得不談他的愛情詩。有人說他的愛情詩正是他的詩歌里最有特色的部分;事實上,徐志摩的愛情詩也正是其愛情生活的真實體現,是人之天性自然真率的流露。
(一)
1915年,由政界風云人物張君勵為自己的妹妹張幼儀提親,徐志摩把從未謀面的新娘娶進了門。張幼儀出身顯赫富貴卻不嬌縱,相夫教子,恪盡婦道。而徐志摩對這樁“無愛的婚姻”始終心存疑慮,在英國念書時結識林徽因更促使他決心離婚。1922年3月兩人在柏林離婚,11月還在國內發表了離婚通告,成為當時的頭號新聞。
和張幼儀的愛情終結,對于徐志摩而言“共解煩惱結”,督促張幼儀“快努力”,解散后“容顏喜小,握手相勞”“一片聲歡”,由此可見封建包辦婚姻給詩人帶來的痛苦,以至于詩人冒天下之大不韙也要解除婚約。徐志摩借此詩痛斥封建禮教后說:“此去清風白日,自由道風景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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