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管是徐志摩的作品還是他的愛情都轟動一時,為世人所爭議著。那么,徐志摩與他的愛人陸小曼的之間發(fā)生什么事情了呢?
民國年間的詩人徐志摩(1896-1931),他的戀愛史和婚變比他的文學(xué)作品更轟動于世。徐志摩出身于浙江一家大富人家,留學(xué)英國,他的原配夫人叫張幼儀。張幼儀端莊善良,具有中國傳統(tǒng)的婦女美德,尊重丈夫,孝敬公婆,賢淑穩(wěn)重,善操持家務(wù)。婚后生了一個兒子,能相夫教子。徐志摩的父母疼愛自己的兒子和媳婦,又非常高興有了孫子。所以父母在經(jīng)濟(jì)上是不遺余力地支持他們的。婚后,徐志摩出國留學(xué)。
1921年徐志摩在英國留學(xué)期間,遇到了一位才貌出色的女留學(xué)生叫林徽音,他一見鐘情,忘記了自己是已經(jīng)為人之夫和為人之父了。徐志摩雖然很有才華,也很有錢,但是林徽音鑒于他已有家室,雖然和他交往頻繁,并沒有答應(yīng)他的追求。
徐志摩回到家里,開始對自己的妻子表示了公開的嫌棄,說張幼儀是“鄉(xiāng)下土包子”,“我要離婚!”。張幼儀還是默默地為丈夫洗衣服、做飯伺候丈夫。當(dāng)時張幼儀是公公婆婆送她去英國陪讀的。兩歲的兒子留在家鄉(xiāng)由爺爺奶奶照看。21歲的張幼儀已經(jīng)又懷有身孕了,可是徐志摩狠心地說:“你去打胎。”張說:“打胎很危險啊,有人會因打胎而死掉的。”徐志摩卻冷漠地說:“做火車肇事還會死人的,難道你就不坐火車了嗎?”
更有甚者,幾天之后,徐志摩不聲不響地離家出走了,可憐的年輕孕婦,在異國他鄉(xiāng),舉目無親,語言又不通,她痛苦地想自殺,但是后來想起了《孝經(jīng)》上的話“身體發(fā)膚,受之父母,不敢毀傷,孝之始也。”于是打斷了自殺的念頭,是孔老夫子的話救了她的命。她重新思考人生。她煎熬痛苦若干天以后,開始求救于在法國留學(xué)的二哥和在德國留學(xué)的七弟。兄弟們都向張幼儀伸出了援助的手,勸她千萬不要打胎,生出了孩子,兄弟愿收養(yǎng)。得到手足的幫助鼓勵,張幼儀在德國生了第二個兒子。后來徐志摩又來逼她離婚。他們在一個朋友家里見面,張幼儀說:“你要離婚,等稟告父母批準(zhǔn)才辦。”徐志摩用狠硬的態(tài)度說“不行!我沒時間等!你一定要現(xiàn)在簽字!” 張幼儀見他如此無情,對第二個兒子的出生也毫不理會,知道無法挽回,被迫簽字離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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