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那個年代,對女性而言是十分苛刻的年代。而女人在面對婚姻的不幸的時候,也沒辦法選擇離婚。可是張幼儀卻打破了這個現象,她與徐志摩的離婚成為了當時轟動一時的事件。
1915年10月,張幼儀和徐志摩結婚,徐志摩并不喜歡她。婚后,他們之間沒有什么話說,張幼儀個性沉默堅毅,幫助公公理財,甚為得力,但這些老人眼中的優點,在活潑飄逸、熱情奔放的詩人眼里,就是呆板無趣、僵硬乏味。
1916年秋,徐志摩離滬北上,到天津的北洋大學(天津大學)的預科攻讀法科。翌年,北洋大學法科并入北京大學,徐志摩也隨著轉入北大就讀。由妻兄張君勱介紹,徐志摩拜梁啟超為老師,還舉行了隆重的拜師大禮。1918年8月14日,徐志摩從上海啟程赴美國留學。1920年9月,他由美國來到英國留學。婚后4年,兩人在一起的日子只有4個月。張幼儀足不出戶,總是長時間跟著婆婆坐在院子里縫縫補補。婚后她也曾寫信給蘇州第二女子師范學校,希望能完成中斷的學業,但料理家務、養育孩子、照顧公婆這些事情,使得讀書的愿望成為泡影。
1920年初秋,徐志摩在倫敦見到17歲的林徽因,一見鐘情,陷入單相思。是年冬,林去蘇格蘭上學,不久后隨父回國。
1920年底,張幼儀出國與丈夫團聚,先到馬賽再到倫敦。據說張幼儀出國與徐志摩相聚,是公公婆婆安排的,為的是讓徐志摩知道要對家負起責任。
見面后,徐志摩第一件事便是帶她去買新衣服和皮鞋,因為他認為她從國內穿來的經過精挑細選的中式服裝太土了,會讓他在朋友面前丟臉。就這樣,心存無限希冀滿心歡喜的張幼儀,便被丈夫無聲的行為深深刺傷。隨后兩人拍了唯一的合影,給徐志摩父母寄去。到英國倫敦郊區沙士頓小鎮安頓下來后,他們的關系并無改善。這時,張幼儀又有了身孕,徐志摩要求她打胎,并提出離婚。此時,徐志摩正瘋狂追求林徽因。在張幼儀的眼光里,離婚就是被“休”,她堅決不同意,認為自己沒有犯“七出”的任何一條。兩人可能發生過爭吵,徐志摩一走了之,不知去向。一籌莫展的張幼儀只能哭著寫信向在巴黎的二哥張君勱求救。她撐著沉重的身子一個人從英國到巴黎。在巴黎待了一陣子后,她又隨二哥到了德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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