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志摩的所寫的《黃鸝》象征著心中已經離去的愛情,感動了無數的人們。那么,《黃鸝》到底是怎樣的一篇詩作呢?歡迎閱讀小編整理的徐志摩作品《黃鸝》賞析,希望能夠幫到大家。
一掠顏色飛上了樹。
“看,一只黃鸝!”有人說。
翹著尾尖,它不作聲,
艷異照亮了濃密——
象是春光,火焰,象是熱情,
等候它唱,我們靜著望,
怕驚了它。但它一展翅,
沖破濃密,化一朵彩云;
它飛了,不見了,沒了——
象是春光,火焰,象是熱情。
①寫作時間不詳,初載1930年2月10日《新月》月刊第2卷第12號,屬名徐志摩。
《黃鸝》這首詩最初刊載于1930年2月10日《新月》月刊第2卷第12號上,后收入《猛虎集》。詩很簡單:寫一只黃鸝鳥不知從哪里飛來,掠上樹稍,默不作聲地佇立在那里,華麗的羽毛在枝椏間閃爍,“艷異照亮了濃密——/象是春天,火焰,象是熱情。”于是招來了我們這些觀望的人(詩人?自由的信徒?泛神論者?),小心翼翼地聚集在樹下,期待著這只美麗的鳥引吭高歌。可是它卻“一展翅”飛走了:
沖破濃密,化一朵彩云;
它飛了,不見了,沒了——
于是帶走了春天,帶走了火焰,也帶走了熱情。這首詩意不盡于言終。如果我們鑒品的觸角僅僅滿足于詩的表象,那我們將一無所獲。這就要求我們必須尋找這首詩的深層結構,或如黑格爾所言,尋找它的“暗寓意”(《美學》第二卷,13頁)。在這個意義上說,《黃鸝》實際上已經成為一篇類寓言;或曰,一首象征的詩。指出徐志摩詩中象征手法的存在,對于我們理解他的詩藝不無裨益。因為詩人對于各種“主義”腹誹甚多。早在1922年的《藝術與人生》一文中,他就批評中國新詩表面上是現實主義,骨子里卻是根本的非現實性;此外還有毫不自然的自然主義,以及成功地發明了沒有意義的象征的象征主義。其結果是雖然達到了什么主義,卻沒有人再敢稱它為詩了。在后來寫就的《“新月”的態度》(1928)中,他又對當時文壇上的13個派別大舉討伐之師。然而腹誹歸腹誹,在具體的藝術實踐中,他還是兼收并蓄,廣征博引,真正“把創格的新詩當一件認真事做”(《詩刊弁言》)。所以他的詩并非千人一面,一律采取單調的直線抒情法,而是盡可能地運用各種風格和手法,以達到最完美的藝術效果。《黃鸝》中象征的運用,便是一個明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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