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dǎo)語:徐志摩與陸小曼婚姻在開始的時候就不被人們所看好,最終徐志摩與陸小曼婚姻也沒能逃脫的了凄涼結(jié)局。而當(dāng)徐志摩離去的時候,一切的爭議都是浮云。
1926年10月3日農(nóng)歷7月7日,也就是傳說中牛郎和織女相會的那一天,在北京的北海公園舉行了一場兼具娛樂性和轟動效應(yīng)的婚禮,這場婚禮曾牽動了當(dāng)時中國文化界的幾乎所有大腕。新郎是詩人徐志摩,風(fēng)流才子,新娘是民國四大才女之一的陸小曼,證婚人是梁啟超,主持是胡適,參加者族繁不及備載,總之都是在中國近代史上響當(dāng)當(dāng)?shù)娜宋铩?/p>
不過比起證婚人的祝詞,上面那些盛況都只不過是過眼亂花了。在婚禮上,梁啟超對自己的學(xué)生說:“徐志摩,你這個人性情浮躁,所以在學(xué)問方面沒有成就。你這個人用情不專,以致離婚再娶……你們兩人都是過來人,離過婚又重新結(jié)婚,都是用情不專。以后痛自悔悟,重新做人!愿你們這次是最后一次結(jié)婚!”
梁啟超的證婚詞明著是對徐志摩,但他更看不慣的其實是陸小曼。在他第二天給兒子梁思成和媳婦林徽因的信中更可以看出來:“徐志摩這個人其實很聰明,我愛他,不過這次看著他陷于滅頂,還想救他出來,我也有一番苦心,老朋友們對于他這番舉動無不深惡痛絕,我想他若從此見擯于社會,固然自作自受,無可怨恨,但覺得這個人太可惜了,或者竟弄到自殺,我又看著他找得這樣一個人做伴侶,怕他將來痛苦更無限,所以對于那個人當(dāng)頭一棍,盼望他能有覺悟(但恐很難),免得將來把徐志摩弄死,但恐不過是我極癡的婆心便了。”信中所謂的“那個人”,當(dāng)然是指他看不慣的陸小曼。
1926年10月(農(nóng)歷九月九日),新婚后的陸小曼依公公之命隨徐志摩離開北京南下,回到徐的家鄉(xiāng)海寧硤石。在徐志摩給張慰慈的信中寫到:“上海一住就住了一月有余,直到前一星期,咱們倆才正式回家,熱鬧得很哪。陸小曼簡直是重做新娘,比在北京做的花樣多得多,單說磕頭就不下百次,新房里那鬧更不用提。鄉(xiāng)下人看新娘子那還了得,呆呆的幾十雙眼,十個八個鐘頭都會看過去,看得陸小曼那窘相,你們見了一定好笑死。鬧是鬧,鬧過了可是靜,真靜,這兩天屋子里連掉一個針的聲音都聽出來了。我父在上海,家里就只媽,每天九點前后起身,整天就管吃,晚上八點就往床上鉆,曼直嚷冷,做老爺?shù)挠惺裁捶ㄗ樱斯怨缘刭酥辟说剿砩弦粓F(tuán)火,老爺身上倒結(jié)了冰,你說這是樂呀還是苦?咱們的屋倒還過得去,現(xiàn)在就等爐子生上了火就完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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