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東莞社保新政策有哪些呢?大家清楚嗎?以下是小編分享的2017年東莞社保新政策,歡迎大家閱讀!

東莞推出補充醫療保險
張萐介紹,參保人連續參保并足額繳費滿2個月的,從參保繳費第三個月起,可享受社區門診、住院及特定門診基本醫療保險待遇。參加了社會基本醫療保險的參保人并符合享受待遇條件的,還可同步享受大病保險待遇,不需要另外辦理參保手續,也無需另行繳費。
大病保險待遇包括大病醫療待遇和意外傷害醫療待遇。目前,東莞的大病醫療待遇起付標準為3.5萬元,明年這一標準有可能降低到3萬元。
要特別說明的是,東莞市基本險和大病險的最高支付限額是根據參保人連續參保繳費時間確定的,比如連續參保繳費時間滿兩個月不足6個月,住院及特定門診最高支付1萬元;滿36個月以上,住院及特定門診最高支付30萬元,大病險最高支付限額30萬元。社區門診按比例支付,不設限額。
大病醫保與基本醫保的待遇相加,東莞參保人一年累計可獲最高60萬元支付限額。張萐也提醒,上述社保報銷待遇需符合住院就醫管理、本市收費標準、社保藥品目錄、醫療服務設施范圍等相關規定。
東莞社保還推出了補充醫療保險,以單位、村(社區)及學校為參保單位統一參保,按上年度職工工資2%繳費,社保藥品目錄內報銷比例高,社保統籌基金報銷也沒有限額。張萐介紹,這與商業保險的大病醫保相比,更加實用、優惠,2016年東莞有一名顱腦受損病患,社保實際向其支付醫療費用80多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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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低保的.條件是什么
根據勞動和社會保障部、民政部、財政部發布的《關于做好國有企業下崗職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銜接工作通知》(勞社部發〔1999〕13號)的規定,下崗職工、企業離退休人員和在職職工,在領取基本生活費。
職工期間,家庭人均收入低于當地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的,可以申請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各地勞動保障部門要定期將本地國有企業下崗職工基本生活費、失業保險金、離退休人員養老金發放情況通報同級民政部門。
民政部門要將本地職工家庭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情況,以及因未按時足額領取工資(最低工資)、基本生活費、失業保險金或養老金而造成家庭人均收入低于當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的情況,及時反饋給勞動和社會保障部以及財政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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