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工作中,相信大家難免會因為生病請假,但是,病假工資該怎么算呢?下面來看看!

廣州市企業職工病假工資計算辦法,如果職工生病,有醫院的病歷以及醫生的證明,用人單位應當足額發放其工資;
一、勞動者在生病期間,應當保留好病例單以及醫院的證明;
二、只要能證明在工作期間生病,用人單位應當按實際發放的工資支付其工資;
《關于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若干問題的意見》
職工患病或非因工負傷治療期間,在規定的醫療期間內由企業按有關規定支付其病假工資或疾病救濟費,病假工資或疾病救濟費可以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但不能低于最低工資標準的80%。
《廣東省工資支付條例》
第二十四條 勞動者因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停止工作進行治療,在國家規定醫療期內,用人單位應當依照勞動合同、集體合同的約定或者國家有關規定支付病傷假期工資。
用人單位支付的病傷假期工資不得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百分之八十。
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關于職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時間和工資折算問題的通知》
二、日工資、小時工資的折算
按照《勞動法》第五十一條的規定,法定節假日用人單位應當依法支付工資,即折算日工資、小時工資時不剔除國家規定的11天法定節假日。據此,日工資、小時工資的折算為:
日工資:月工資收入÷月計薪天數
小時工資:月工資收入÷(月計薪天數×8小時)
月計薪天數=(365天-104天)÷12月=21.75天
拓展:
醫療期、病假的區別
1、醫療期是法律概念,病假是生理概念
醫療期是一個法律概念,是“法定”期間,由法律確定勞動者可以享受的期限。醫療期的標準由法律確定,對具體疾病因素考慮較少;
而病假是一個生理概念,是“事實”期間,事實上發生了多少就算多少。病假的'長短根據病情確定,病重則休假時間較長。
2、醫療期內用人單位與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有法定條件的限制
醫療期與病假的主要區別是醫療期內不得解除勞動合同,病假期內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對嗎?
《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二條規定,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條(提前三十日通知或額外支付勞動者一個月工資解除)、第四十一條(經濟性裁員)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也就是說,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用人單位只是不能依據第四十條、第四十一條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但仍然可以依據本法第三十九條(過錯性解除)的規定與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
3、醫療期是法律對勞動者的一種特殊保護,病假則更多屬于用人單位用工管理的范疇
實踐中,用人單位都會要求請病假的員工提供證明,并由單位行政審核批準。
員工基于生病向單位請假的,應當遵守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否則可能因違反公司的制度被解雇。
但是醫療期則不同,醫療期內,用人單位與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受到《勞動合同法》第四十條、第四十一條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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