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女職工懷孕生育享受多少天假期?剖腹產和順產產假一樣嗎?生育津貼和產假工資是一回事嗎?下面一起來看下!

剖腹產可休208天
據悉,本月1日起,《廣東省實施〈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辦法》正式實施。《辦法》進一步明確了女職工的權益。在產假方面,女職工生育享受98天產假,其中產前可以休假15天;生育時遇有難產的,增加30天產假;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個嬰兒,增加15天產假。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生育子女的,按照《廣東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以下簡稱《條例》)的有關規定享受獎勵假,女方享受八十日的獎勵假,男方享受十五日的陪產假。
《辦法》還規定,女職工懷孕未滿4個月終止妊娠的,根據醫療機構的意見,享受15天至30天產假;懷孕4個月以上7個月以下終止妊娠的,享受42天產假;懷孕滿7個月終止妊娠的,享受75天產假。
此外,對哺乳未滿1周歲嬰兒的女職工,用人單位不得延長勞動時間或者安排夜班勞動;用人單位應當在每天的勞動時間內為哺乳期女職工安排1小時哺乳時間;女職工生育多胞胎的,每多哺乳1個嬰兒每天增加1小時哺乳時間;哺乳時間和在本單位內為哺乳往返途中的時間,視同其正常勞動并支付正常工作時間的工資。
結合《辦法》和《條列》,剖腹產等難產產婦可休98天(基本產假)+30天(難產假)+80天(計生獎勵假)=208天。順產產婦可休98天(基本產假)+80天(計生獎勵假)=178天。
受獎勵增加的.產假或者看護假期間 職工不享受生育津貼
生育津貼和產假工資是一回事嗎?相關部門給出解答:生育津貼與產假工資不是一回事,其主要區別體現在發放機構、享受條件等方面,具體如下:
1、兩者概念不同。生育津貼是女職工享受國家規定產假,由國家給予的生活費用。而產假工資是用人單位發放給休產假職工的工資。
2、兩者發放主體不同。生育津貼由社會保險機構發放;產假工資由用人單位直接發放。
3、兩項享受條件不同。享受生育津貼前提條件就是單位必須參加生育保險。必須繳納生育保險費用滿一定年限。但是用人單位沒有參加生育保險,沒有達到繳費年限,仍需發放產假工資。
4、兩者范圍不同。生育津貼包含產假工資,當生育津貼高于產假工資標準時候,由用人單位應當將生育津貼余額支付給職工,生育津貼低于職工工資標準的,差額部分由用人單位補足。
能同時領取生育津貼與產假工資嗎?
生育津貼不等同于產假工資,但具有產假工資的性質,包含產假工資。社保機構按規定標準撥付給用人單位的職工生育津貼,用人單位必須用于職工在生育、產假內應享受的工資及福利待遇。所以生育職員不能同時領取產假工資與生育津貼。
生育假延長了,是不是就意味著生育津貼相應拿得多了呢?2015年1月1日起,我省全面施行新的職工生育保險條例(廣東省人民政府第203號令)。用人單位已經按時足額繳納生育保險費的,其職工享受生育保險待遇;職工未就業配偶享受生育醫療費用待遇。生育保險待遇包括生育醫療費用和生育津貼。職工享受生育津貼的假期天數包括女職工生育享受產假及男女職工享受計劃生育手術休假。不符合前款規定的假期期間,包括職工依照計劃生育法律、法規規定享受獎勵增加的產假或者看護假期間,由用人單位按照規定發放工資,職工不享受生育津貼。即女職工享受的80天計生獎勵假不享受生育津貼,男職工不享受看護假假期津貼。
生育津貼計算方法
生育津貼按照職工生育或實施計劃生育手術時用人單位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除以30再乘以假期天數
舉個例子:
以單位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3000元為例,參加了生育保險的順產生育津貼:3000/30×98=9800元;難產生育津貼:3000/30×128=12800元。
【2017年廣東剖腹產可休208天 順產可休178天】相關文章:
2.秋可安否散文
3.可相依的人散文
4.青春可載塵的散文
5.思鄉可歸的古詩
6.幼兒故事《萬可》
7.弟子規林秒可
8.情有可原詩歌
本文來源:http://www.nvnqwx.com/wenxue/wenxueticai/1868333.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