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高考3+1+2模式常見10個問題
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簡稱“高考”,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合格的高中畢業生或具有同等學力的考生參加的選拔性考試。接下來由小編為大家整理出2021年高考3+1+2模式常見10個問題,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大家!
一、8省市改革方案相比現行高考制度有哪些變化?
一是考試科目組合不同。
現行高考的考試招生分為文科、理科兩大類,科目設置為“3+文科綜合或理科綜合”?!?”為語文、數學、外語,數學分文、理科;文科綜合包括思想政治、歷史、地理;理科綜合包括物理、化學、生物。
廣東、河北、遼寧、江蘇、湖南、湖北、福建、重慶這8個省市的高考綜合改革方案,和山東相同的是取消文綜/理綜,不分文理科。和山東不同的是,科目設置實行 “3+1+2”的組合方式。其中:“3”為全國統一高考的語文、數學、外語,且數學不分文、理,“1”由考生在物理、歷史2門科目中選擇1門,“2”由考生在思想政治、地理、化學、生物學4門科目中選擇2門。而山東方案是在思想政治、歷史、地理、物理、化學、生物等6個科目中任選3科參加等級性考試。
二是計分方式不同。
廣東、河北、遼寧、江蘇、湖南、湖北、福建、重慶這8個省市和山東方案相同的是,高考綜合改革后,考生總成績仍為750分,語文、數學、外語3門各150分,3門選擇性考試科目各100分。
和山東方案不同的是,8省市方案中物理、歷史2門直接使用卷面分,思想政治、地理、化學、生物學4門采用等級分。而山東對所有選考科目采用等比例轉換法則和“一分一段”形式,轉換分數連續排列,保證考生每科成績轉換后位次不變。
三是招生錄取模式都有變化。
現行普通高考是由招生學校依據考生的高考總成績擇優錄取考生。高考綜合改革后,無論是山東還是8省市都實行“兩依據一參考”的招生錄取模式,即由招生學校依據統一高考成績和高中學業水平選擇性考試科目成績,參考學生的綜合素質評價擇優錄取考生。
四是投檔錄取模式有變化。
現行高考的志愿設置是以一所學校為一個志愿單位,每所學校下可以填若干個專業志愿和一個是否服從專業調劑選項。高考綜合改革后,部分省市的招生都按照“院校專業組”方式實行平行志愿投檔,一所院校有若干個院校專業組,每一個院校專業組由若干個專業組成,同一個院校專業組內的所有專業的選考科目要求相同,志愿填報及投檔以“院校專業組”為單位。
二、為何沒有實行外語和選擇性科目多次考試?
就外語考試時間和次數安排,河北省、遼寧省、福建省、湖北省、湖南省、重慶市等6省市擬只在6月份組織1次外語聽力和筆試考試,待條件成熟后再實施外語一年兩考。江蘇省、廣東省擬在6月份組織1次外語筆試,將外語聽說考試放在平時并實行機考。而山東的外語(聽力)考試安排在1月舉行,在同一天內連續組織兩次,每次考試時長約20分鐘,考試成績取兩次中的高分計入外語科目成績。
這些做法與現有的高考考試安排基本一致,沒有增加考試次數、沒有改變考試時間(除外語聽力外),已做到從考試安排上確保不影響中學目前的教學組織安排,也將緩解目前外語考試在命題、組織管理等方面的壓力,確保改革穩步推進。
教育部考試中心有關負責人表示,外語一年兩考必須建立標準化命題機制,并積累標準化題庫,山東省和8省市目前在這方面還未完全具備條件,因此暫時維持現有考試安排不變,待條件成熟后,可積極探索實施一年兩考,逐步實施。
和山東方案相同的是,8省市也均將高中學業水平考試的選擇性考試安排在6月統一高考期間一并進行,并且將考試次數確定為1次。選擇考由省里統一命題、統一考試、統一組織閱卷、統一公布成績。
這主要是因為:保障高考安全有序進行,每年都需要20多個政府部門一起來齊抓共管。由于高考改革后,高中學業水平考試的選擇性考試記入高考總分,其性質等同于高考,實施方案做出這樣的安排,既減少多次考試對中學教學的影響,也緩解基層組織考試的壓力,可以避免一再動用大量的政府資源和社會資源。
三、合格考和選擇考的區別是什么?
一是考試目的不同。
合格考是為了檢驗學生是否達到普通高中課程方案規定的基本學業要求的水平考試,主要側重于“達標”,不強調區分功能;選擇考是在“強化基礎”的前提下,具有較好區分功能的水平考試。
二是考試科目不同。
合格考覆蓋國家規定的所有學習科目。選擇考為思想政治、歷史、地理、物理、化學、生物學6門科目。
三是考試內容不同。
考試內容以國家普通高中課程標準和高校人才選拔要求為依據。合格考范圍為各學科課程標準確定的必修內容。選擇考范圍為《普通高中課程方案和語文等學科課程標準(2017年版)》確定的必修和選擇性必修內容。2018、2019年入學的高中一年級學生的選擇考范圍為《普通高中課程方案(實驗)》和各學科課程標準確定的必修和限定性選修內容。
四是考試時間和考試次數不同。
語文、數學、英語3門合格考科目每年考1次,安排在1月開考;思想政治、歷史、地理、物理、化學、生物學6門合格考科目每年考2次,分別安排在1月和6月開考。選擇考科目每年考1次,安排在6月統一高考科目考試結束后開考。
五是考試成績呈現方式和使用不同。
合格考科目成績以“合格/不合格”和等級(分數)呈現。合格考成績不僅是學生畢業和高中同等學力認定的主要依據,還作為高職單獨招生錄取的依據之一。選擇考成績是高考招生錄取的依據之一,其中,8省市方案中物理、歷史直接使用卷面分計入考生總成績,思想政治、地理、化學、生物學4門以等級分計入考生總成績。
四、為什么要在物理或歷史中選1門,在其余4門中選2門?
廣東、河北、遼寧、江蘇、湖南、湖北、福建、重慶這8個省市考生,在確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選擇性考試科目時,首先要在歷史和物理 2 門科目中選擇 1 科,然后在思想政治、地理、化學、生物學 4 門科目中選擇 2 科。
這樣設置的主要原因:一是符合高校人才培養需要。高校、中學和學科專家普遍認為,在高校人才培養中,物理是自然科學類專業的基礎性學科,歷史是人文社會科學類專業的基礎性學科。高中階段學習物理或歷史科目是大學階段學習自然科學類專業或人文社科類專業的重要基礎。因此,將這兩個科目作為首選科目,有利于高校相關專業對學生的培養。
二是符合有關省份中學教育教學實際。不同地區的中學辦學條件存在一定差異,將物理和歷史作為考生首選的科目之一,可與現有師資、教室等條件有效銜接,引導不同地區、中學的學生合理選擇學習科目,科學規劃學業生涯,為進入大學繼續深造奠定堅實的專業基礎。
三是有利于學生多樣化成長發展。學生可從 4 門再選學科中選擇 2 門參加選擇考,理論上有 12 種組合。相比改革前文理分科的兩種學科組合方式,不僅增加了學生的選擇權,而且促進了文理交融,充分體現了以人為本、學其所好、考其所長的原則,更加符合教育發展規律和人才成長規律,為學生成長成才提供更多機會。
同時,為了便于投檔錄取,高校在安排招生計劃時,將分物理和歷史的兩個類別分別編制;在錄取時,也將按照選物理的考生和選歷史的考生按兩個序列分別排隊錄取。
也就是說,同一名考生無法同時在物理和歷史兩個隊列中排隊錄取,因此考生只能從中物理和歷史中選擇 1 門參加選擇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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