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史·蘇軾列傳》原文及翻譯
《宋史·蘇軾列傳》原文及翻譯1
原文:
哲宗立,(蘇軾)復(fù)朝奉郎、七登州,召為禮部郎中。遷起居舍人。軾起于憂患不欲驟履要地辭于宰相蔡確確曰公徊翔久矣朝中無出公夸者。軾曰:“昔林希同在館中,年且長。”確曰:“希固當先公耶?”卒不許。二年,兼侍讀。每進讀至治亂興衰、邪正得失之際,未嘗不反復(fù)開導(dǎo),覬有所啟悟。哲宗雖恭默不言,輒首肯之。嘗讀祖宗《寶訓(xùn)》,因及時事,軾歷言:“今賞罰不明,善惡無所勸沮;又黃河勢方北流,而強之使東;復(fù)人入鎮(zhèn)戎,殺掠數(shù)萬人,帥臣不以聞。每事如此,恐浸成衰亂之漸。”三年,權(quán)知禮部貢舉。會大雪苦寒,士坐庭中,噤未能言。軾寬其禁約,使得盡技。巡鋪內(nèi)侍每摧辱舉子,且持暖昧單詞.誣以為罪,軾盡奏逐之。四年積以論事,為當軸者所恨。軾恐不見容,請外,知杭州。未行,諫官言前相蔡確知安州,作詩借郝處俊事以譏太皇太后。大臣議遷之嶺南。軾密疏:“朝廷若薄確之罪,則于皇帝孝治為不足;若深罪確,則于太皇太后仁政為小累。謂宜皇帝敕置獄逮治,太皇太后出手詔赦之,則于仁孝兩得矣。”宣仁后心善軾言而不能用。軾出郊,用前執(zhí)政恩例,遣內(nèi)侍賜龍茶、銀合,慰勞甚厚。既至杭,大旱,饑疫并作。軾請于朝,免本夸上供米三之一,復(fù)得賜度僧辦,易米以救饑者。明年春,遣使挾醫(yī)分坊治病,活者甚眾。七年,徙揚州。舊發(fā)運司主東南漕法,聽操舟者私載物貨,故操舟者輒富厚,以官舟為家,補其敝漏,且周船夫之乏,故所載率皆速達無虞。近歲一切禁而不許,故舟弊人困,多盜所載以濟饑寒,公私皆病。軾請復(fù)舊,從之。未閱歲,以兵部尚書召兼侍讀。
(節(jié)選自《宋史蘇軾列傳》)
譯文:
哲宗即位,(蘇軾被)授朝奉郎、登州知州,召他做禮部郎中。升為起居舍人。蘇軾從憂患中被起用,不想驟然間登上要職,向宰相蔡確推辭。蔡確說:“你徘徊不進已經(jīng)很久了,朝廷中沒有比你更合適的。”蘇軾說:“從前林希和我同在館里,而且他年紀大。”蔡確說:“林希真應(yīng)當比你先起用嗎?”終于沒有答應(yīng)。元祐二年,兼侍讀。每次在皇帝面前誦讀到治亂興衰、奸邪正直及朝政得失的時候,未曾不反復(fù)開導(dǎo),希望對皇帝有所啟發(fā)。哲宗雖然恭敬沉默不說話,常常很贊成。曾經(jīng)讀到祖宗的《寶訓(xùn)》,因而講到時事,蘇軾一一地訴說:“現(xiàn)在賞賜處罰不分明,善沒有勉勵惡沒有禁止;又黃河正向北流,而硬要它向東流;西夏攻入鎮(zhèn)戎軍,殺掠幾萬人,統(tǒng)帥不奏報。每每出現(xiàn)這類事情,恐怕漸漸會成為衰亡和動亂的開端。”元祐三年,暫代知禮部貢舉。正逢大雪嚴寒,士子們坐在庭院中,顫抖地不能說話。蘇軾放寬他們的禁約,使他們能盡量發(fā)揮。巡視考場的宦官常侮辱應(yīng)試士人,而且抓住意義曖昧的個別辭語,誣陷為罪狀,蘇軾把這些宦官都奏請驅(qū)逐。元祐四年,因積累了一些議論政事的話,被當權(quán)的人所恨。蘇軾怕不被他們所容忍,請求調(diào)到外地,任杭州知州。尚未動身,諫官說前任宰相蔡確任安州知州,作詩借郝處俊的事譏諷太皇太后。大臣們建議把他流放嶺南。蘇軾上密奏說:“朝廷如果處分蔡確輕了,那對皇帝以孝治天下就不足;如果治罪重了,那對太皇太后的'仁政又有所欠缺。認為應(yīng)由皇帝下敕書立案逮捕治罪,太皇太后就下手詔寬赦他,那就仁和孝兩方面都得當了。”宣仁后心里認為蘇軾的話好而不能實行。蘇軾出行外任時,朝廷使用過去執(zhí)政大臣的舊例,派宦官賞賜他龍茶、銀盒,慰勞很優(yōu)厚。蘇軾到杭州后,遇上大旱,饑荒和瘟疫并發(fā)。蘇軾向朝廷請求,免去本路上供米的三分之一,又得賜予剃度僧人的牒文,用以換取米來救濟饑餓的人。第二年春天,派人帶著醫(yī)生到各街巷治病,救活的人很多。元祐七年,移揚州。以前發(fā)運司主管東南漕運法,允許駕船的人私自載運貨物。所以駕船的人就富裕了,把官船當作自己的家,修治船只,還救濟船夫們的困乏,所以所載貨物都很快到達而且沒有事故。近年一切私載都被禁止,所以船只破舊人員貧困,多數(shù)人偷盜所運貨物來救饑寒,公家私人都受害。蘇軾請求恢復(fù)舊制,朝廷允準。不滿一年,召為兵部尚書兼侍讀。
《宋史·蘇軾列傳》原文及翻譯2
【原】
蘇軾,字子瞻,眉州眉山人。生十年,父洵游學(xué)四方,母程氏親授以書,聞古今成敗,輒能語其要。程氏讀東漢《范滂傳》,慨然太息,軾請曰:“軾若為滂,母許之否乎?”程氏曰:“汝能為滂,吾顧不能為滂母邪?”
【譯】
蘇軾字叫子瞻,是眉州眉山人。十歲時,父親蘇洵到四方游學(xué),母親程氏親自教他讀書,聽到古今的成敗得失,常能說出其中的要害。程氏讀東漢《范滂傳》,很有感慨,蘇軾問道:“我如果做范滂,母親能答應(yīng)我這樣做嗎?”程氏說:“你能做范滂,我難道不能做范滂的母親嗎?”
【原】
比冠,博通經(jīng)史,屬文日數(shù)千言,好賈誼、陸贄書。既而讀《莊子》,嘆曰:“吾昔有見,口未能言,今見是書,得吾心矣。”嘉v二年,試禮部。方時文磔裂詭異之弊勝,主司歐陽修思有以救之,得軾《刑賞忠厚論》,驚喜,欲擢冠多士,猶疑其客曾鞏所為,但置第二;復(fù)以《春秋》對義居第一,殿試中乙科。后以書見修,修語梅圣俞曰:“吾當避此人出一頭地。”聞?wù)呤紘W不厭,久乃信服。
【譯】
到二十歲時,就精通經(jīng)傳歷史,每天寫文章幾千字,喜歡賈誼、陸贄的書。不久讀《莊子》,感嘆說:“我從前有的見解,嘴里不能說出,現(xiàn)在看到這本書,說到我心里了。”嘉v二年,參加禮部考試。當時文章晦澀怪異的弊習(xí)很重,主考官歐陽修想加以改正,見到蘇軾《刑賞忠厚論》,很驚喜,想定他為進士第一名,但懷疑是自己的門客曾鞏寫的,便放在了第二名;又以《春秋》經(jīng)義策問取得第一,殿試中乙科。后來憑推薦信謁見歐陽修,歐陽修對梅圣俞說:“我應(yīng)當讓這個人出人頭地了。”聽到的人開始嘩然不服,時間久了就信服此語。
【原】
丁母憂。五年,調(diào)福昌主簿。歐陽修以才識兼茂,薦之秘閣。試六論,舊不起草,以故文多不工。軾始具草,文義粲然。復(fù)對制策,入三等。自宋初以來,制策入三等,惟吳育與軾而已。
【譯】
服母喪。嘉v五年,調(diào)任福昌主簿。歐陽修因他才能識見都好,舉薦他進秘閣。考試作策論六篇,過去人們應(yīng)試不起草,所以文章多數(shù)寫得不好。蘇軾開始起草,文理就很清晰。又筆答制策,被列入第三等。從宋初以來,制策被列入第三等的,只有吳育和蘇軾而已。
【原】
除大理評事、簽書鳳翔府叛官。關(guān)中自元昊叛,民貧役重,岐下歲輸南山木筏,自渭入河,經(jīng)砥柱之險,衙吏踵破家。軾訪其利害,為修衙規(guī),使自擇水工以時進止,自是害減半。
【譯】
任職大理評事簽書鳳翔府叛官。關(guān)中自從元昊叛亂后,百姓貧困差役繁重,岐山下每年輸送到南山的木筏,從渭河進入黃河,經(jīng)過砥柱的險處,衙前役人相繼破產(chǎn)。蘇軾訪察到其利弊所在,為他們修訂衙規(guī),讓他們自己選擇水工按時進送或停止,從此害處被減少了一半。
【原】
治平二年,入判登聞鼓院。英宗自藩邸聞其名,欲以唐故事召入翰林,知制誥。宰相韓琦曰:“軾之才,遠大器也,他日自當為天下用。要在朝廷培養(yǎng)之,使天下之士莫不畏慕降伏,皆欲朝廷進用,然后取而用之,則人人無復(fù)異辭矣。今驟用之,則天下之士未必以為然,適足以累之也。”英宗曰:“且與修注如何?”琦曰:“記注與制誥為鄰,未可遽授。不若于館閣中近上貼職與之,且請召試。”英宗曰:“試之未知其能否,如軾有不能邪?”琦猶不可,及試二論,復(fù)入三等,得直史館。軾聞琦語,曰:“公可謂愛人以德矣。”
會洵卒,賻以金帛,辭之,求贈一官,于是贈光祿丞。洵將終,以兄太白早亡,子孫未立,妹嫁杜氏,卒未葬,屬軾。軾既除喪,即葬姑。后官可蔭,推與太白曾孫彭。
【譯】
治平二年,入朝判登聞鼓院。英宗在做藩王時就聽到他的名聲,想用唐朝舊例召他進翰林院,管理制誥之事。宰相韓琦說:“蘇軾的才能,遠大杰出,將來自然應(yīng)當擔(dān)當天下大任。關(guān)鍵在于朝廷要培養(yǎng)他,使天下的士人無不敬畏羨慕而佩服他,都想要朝廷使用他,然后召來加以重用,那所有的人都沒有異議了。現(xiàn)在突然重用他,天下的士人未必以為正確,恰恰足以使他受到牽累。”英宗說:“姑且給他修注一職如何?”韓琦說:“記注和知制誥地位相近,不可馬上授予。不如在館閣中較靠上的貼職授予他,而且請召來考試。”英宗說:“考試不知他能否勝任,像蘇軾會有不能擔(dān)任的嗎?”韓琦還是不同意,到試了兩篇論,又列入三等,得到了直史館的職位。蘇軾聽到了韓琦的話,說:“韓公可以說是用德行來愛護人的呀。”
適逢蘇洵去世,朝廷賜給他金帛,蘇軾推辭了,要求贈父親一個官職,于是贈光祿丞。蘇洵將死,因哥哥太白早死,子孫沒有成人,妹妹嫁給杜氏,死了還未下葬,囑咐蘇軾。蘇軾服喪期滿后,就馬上安葬了姑母。后來大官可以讓子孫得蔭,就推讓給了蘇太白的曾孫蘇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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