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詩經】
《詩經》是我國第一部詩歌總集,共收入自西周初期至春秋中葉約五百年間的詩歌三百零五篇(《小雅》中另有六篇“笙詩”,有目無辭,不計在內),所以又稱《詩三百》,與《尚書》、《禮記》、《周易》、《春秋》合稱為五經。“古者《詩》三百余篇,及于孔子,去其重……”(《史記·孔子世家》),據傳為孔子編定。最初稱《詩》,被漢代儒者奉為經典,乃稱《詩經》,也稱《詩三百》。他開創了我國古代詩歌創作的現實主義的優秀傳統。《詩經》里的內容,就其原來性質而言,是歌曲的歌詞。《墨子·公孟》說:“頌詩三百,弦詩三百,歌詩三百,舞詩三百”,意謂《詩》三百余篇,均可誦詠、用樂器演奏、歌唱、伴舞。《史記·孔子世家》又說:“三百五篇,孔子皆弦歌之,以求合韶、武、雅、頌之音。”這些說法雖或尚可探究,但《詩經》在古代與音樂和舞蹈關系密切,是無疑的。《詩經》不僅是最早的詩歌總集,而且也是一部反映當時社會的百科全書。是我國“現實主義”詩歌傳統的源頭及代表作。
《詩經》“六義”
《詩經》“六義”指的是 風、雅、頌、這三個說的是內容,賦、比、興,,這三個說的是手法,這就是》“六義”。
《風》、《雅》、《頌》三部分的劃分,是依據音樂的不同。《風》包括15部分,大部分是黃河流域的民間樂歌,稱作“十五國風”共160篇。
《雅》分為《小雅》(31篇)和《大雅》(74篇)是宮廷樂歌,共105篇。
《頌》包括《周頌》(31篇)《魯頌》(4篇)和《商頌》(5篇)是宗廟用于祭祀的樂歌和舞歌,共40篇。
“風”的意義就是聲調。它是相對于“王畿”——周王朝直接統治地區——而言的。它是帶有地方色彩的音樂古人所謂《秦風》、《魏風》、《鄭風》,就如現在我們說陜西調、山西調、河南調。
國風·周南 國風·召南 國風·邶風 國風·鄘風 國風·衛風 國風·王風 國風·鄭風
國風·魏風 國風·唐風 國風·齊風 國風·秦風 國風·陳風 國風·檜風 國風·曹風 國風·豳風
“雅”是“王畿”之樂,這個地區周人稱之為“夏”,“雅”和“夏”古代通用。雅又有“正”的意思,當時把王畿之樂看作是正聲——典范的音樂。周代人把正聲叫做雅樂,猶如清代人把昆腔叫做雅部,帶有一種尊崇的意味。朱熹《詩集傳》曰:「雅者,正也,正樂之歌也。其篇本有大小之殊,而先儒說又有正變之別。以今考之,正小雅,燕饗之樂也;正大雅,朝會之樂,受厘陳戒之辭也。......辭氣不同,音節亦異。」故而大小雅之異乃在於其內容。
“頌”是專門用于宗廟祭祀的音樂。《毛詩序》說:“頌者美盛德之形容,以其成功告于神明者也。”這是頌的含義和用途。王國維說:“頌之聲較風、雅為緩。”(《說周頌》)這是其音樂的特點。
“賦”按朱熹《詩集傳》中的說法,“賦者,敷也,敷陳其事而直言之者也”。就是說,賦是直接鋪陳敘述。是最基本的表現手法。 如“死生契闊,與子成說。執子之手,與子攜老”,即是直接表達自己的感情。
“比”,用朱熹的解釋,是“以彼物比此物”,也就是比喻之意。《詩經》中用比喻的地方很多,手法也富于變化。如《氓》用桑樹從繁茂到凋落的變化來比喻愛情的盛衰;《鶴鳴》用“他山之石,可以攻玉”來比喻治國要用賢人;《碩人》連續用“葇荑”喻美人之手,“凝脂”喻美人之膚,“瓠犀”喻美人之齒,等等,都是《詩經》中用“比”的佳例。
“賦”和“比”都是一切詩歌中最基本的表現手法,而“興”則是《詩經》乃至中國詩歌中比較獨特的手法。“興”字的本義是“起”,因此又多稱為“起興”。《詩經》中的“興”,用朱熹的解釋,是“先言他物以引起所詠之辭”,也就是借助其他事物為所詠之內容作鋪墊。它往往用于一首詩或一章詩的開頭。有時一句詩中的句子看似比似興時,可用是否用于句首或段首來判斷是否是興。例衛風·氓中“桑之未落,其葉沃若”就是興。.大約最原始的“興”,只是一種發端,同下文并無意義上的關系,表現出思緒無端地飄移聯想。就像秦風的《晨風》,開頭“鴥彼晨風,郁彼北林”,與下文“未見君子,憂心欽欽”云云,很難發現彼此間的意義聯系。雖然就這實例而言,也有可能是因時代懸隔才不可理解,但這種情況一定是存在的。就是在現代的歌謠中,仍可看到這樣的“興”。
【唐詩】
唐詩泛指創作于唐朝的詩。唐詩是中華民族最珍貴的文化遺產之一,是中華文化寶庫中的一顆明珠,同時也對世界上許多民族和國家的文化發展產生了很大影響。
唐詩的形式是多種多樣的。唐代的古體詩,主要有五言和七言兩種。近體詩也有兩種,一種叫做絕句,一種叫做律詩。絕句和律詩又各有五言和七言之不同。所以唐詩的基本形式基本上有這樣六種:五言古體詩,七言古體詩,五言絕句,七言絕句,五言律詩,七言律詩。古體詩對音韻格律的要求比較寬:一首之中,句數可多可少,篇章可長可短,韻腳可以轉換。近體詩對音韻格律的要求比較嚴:一首詩的句數有限定,即絕句四句,律詩八句,每句詩中用字的平仄聲,有一定的規律,韻腳不能轉換;律詩還要求中間四句成為對仗。古體詩的風格是前代流傳下來的,所以又叫古風。近體詩有嚴整的格律,所以有人又稱它為格律詩。
唐詩的形式和風格是豐富多彩、推陳出新的。它不僅繼承了漢魏民歌、樂府傳統,并且大大發展了歌行體的樣式;不僅繼承了前代的五、七言古詩,并且發展為敘事言情的長篇巨制;不僅擴展了五言、七言形式的運用,還創造了風格特別優美整齊的近體詩。近體詩是當時的新體詩,它的創造和成熟,是唐代詩歌發展史上的一件大事。它把我國古曲詩歌的音節和諧、文字精煉的藝術特色,推到前所未有的高度,為古代抒情詩找到一個最典型的形式,至今還特別為人民所喜聞樂見。但是近體詩中的律詩,由于它有嚴格的格律的限制,容易使詩的內容受到束縛,不能自由創造和發揮,這是它的長處帶來的一個很大的缺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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