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詩經》是我國第一部詩歌總集,共收入自西周初期至春秋中葉約五百年間的詩歌三百零五篇(《小雅》中另有六篇“笙詩”,有目無辭,不計在內)。最初稱《詩》,被漢代儒者奉為經典,乃稱《詩經》,也稱《詩三百》。他開創了我國古代詩歌創作的現實主義的優秀傳統。《詩經》里的內容,就其原來性質而言,是歌曲的歌詞。《墨子·公孟》說:“頌詩三百,弦詩三百,歌詩三百,舞詩三百。”意謂《詩》三百余篇,均可誦詠、用樂器演奏、歌唱、伴舞。《史記·孔子世家》又說:“三百五篇,孔子皆弦歌之,以求合韶、武、雅、頌之音。”這些說法雖或尚可探究,但《詩經》在古代與音樂和舞蹈關系密切,是無疑的.
《詩經》“六義”指的是 風、雅、頌、賦、比、興,前三個說的是內容,后三個說的是手法。
《風》、《雅》、《頌》三部分的劃分,是依據音樂的不同。
“雅”是“王畿”之樂,這個地區周人稱之為“夏”,“雅”和“夏”古代通用。雅又有“正”的意思,當時把王畿之樂看作是正聲——典范的音樂。周代人把正聲叫做雅樂,猶如清代人把昆腔叫做雅部,帶有一種尊崇的意味。大雅小雅可能是根據年代先后而分的,也可能根據其音樂特點和應用場合區別而分。
“頌”是專門用于宗廟祭祀的音樂。《毛詩序》說:“頌者美盛德之形容,以其成功告于神明者也。”這是頌的含義和用途。王國維說:“頌之聲較風、雅為緩。”(《說周頌》)這是其音樂的特點。
“比”,用朱熹的解釋,是“以彼物比此物”,也就是比喻之意。《詩經》中用比喻的地方很多,手法也富于變化。如《氓》用桑樹從繁茂到凋落的變化來比喻愛情的盛衰;《鶴鳴》用“他山之石,可以攻玉”來比喻治國要用賢人;《碩人》連續用“葇荑”喻美人之手,“凝脂”喻美人之膚,“瓠犀”喻美人之齒,等等,都是《詩經》中用“比”的佳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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