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日傍晚,我和夫君一起去家附近的夜市閑逛。夜市就在一條新修的公路旁,附近的農民將自己種植或者批發來的蔬果、生活用品,或整齊、或隨意地擺放著。夫君身穿大汗衫、大褲衩,腳蹬一雙穿了五六年的沙灘鞋;我披著過肩的卷發,套著一條寬松的長裙,腳踩一雙洞洞鞋,被他拉著慢吞吞地走。
看到豆角就問多少錢一斤,看到黃瓜就問能便宜些嗎?問過當時也不買,等走到夜市的盡頭,才會折返著走,順帶買上對比了一路認為最實惠最新鮮的蔬菜,一人拎著一袋牽著手往家走。這是很平淡的一天,自打他意識到久坐對我身體不好,就堅持只要他在家,就一定要如此這樣鍛煉一下。那日天氣不錯,晚霞消失后,降臨的夜幕將寬闊的街道包裹,兩列造型別致的路燈發射著白光,仿佛在和黑夜撕扯,想給行走在路上的人一絲光明。
之前不是沒有幻想過這樣的生活,尤其在還沒有進入婚姻這座城之時,我一直在想,婚姻中有什么?只是洗衣服,做飯?通過傳統的相親認識夫君,并相攜走入婚姻。才逐漸看清婚姻的模樣。
夫君來自農村,在這個城市,他住的是單位的宿舍,吃的是單位旁邊一條小吃街。他從這頭吃到那頭,再從那頭吃到這頭。花錢不少,卻越吃越瘦。記得我們第一次見面時,是那年的三月,天氣已經轉暖,我穿了一身得體的職業裝,平底鞋。這是作為介紹人的姐夫特意叮囑的,他說對方不高,很瘦。
他確實很瘦,臉長長的,顴骨高高的,理得齊整的分頭,一點都不帥氣。他穿了好多層衣服。里面是毛衣,外套西服,西服外面還有一件灰色的風衣。一層層的衣服都咣當當的。腳穿一雙軍勾鞋,大約四公分的鞋跟。對比穿平底鞋的我,看上去只略微高一些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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