飯后常散步于樓下的花溪小徑,就有了花溪小徑與散文節點路徑的感悟。散文的節點路徑猶如“文眼”與“線索”,但又不同于“文眼”與“線索”。
“文眼”是指文章中能點明內容情感與謀篇布局的只言片語或最精練的語句,即文章的點睛之筆。文眼一般在文章的開頭或結尾,有的就是標題,也有嵌于文內的閑筆之中。
“線索”是作者選擇材料的準繩,是內容描寫、記敘的脈絡,是文章結構的輪廓,抓住線索就抓住了作者的思路。線索可以是某個中心事件、某個人物、某個具體的事物,甚至是一件小小的手飾,還可以是作者較為具體的感情體現。個別的散文是文眼和線索的合二為一,線索清晰的技巧在于你是否能抽提出其中最抓眼的關鍵詞。
散文的路徑節點一定落在線索之上,但不一定都是文眼。而文眼,它一定是路徑節點,落于線索之上。這樣,路徑節點就好像一條彎彎曲曲的花溪小徑,從開頭到結尾,并非毫無轉彎的直線,小徑中有很多處轉彎的拐點,即為路徑節點。寫散文也猶如漫步于林蔭之中的花溪小徑,走在小徑上,可以觀、品、感,甚至可以摘、可以嗅,但你不能越小徑半步,去踐踏小徑之外的花、草等有生命的東西,否則就有違規的感覺,或者是見到“小草有生命,請君步留情”“茵茵芳草綠,踐踏君何忍”的溫馨提醒,自當“腳沒出徑臉先紅,花沒謾怨心自愧”了。這就是散文的格或閣,你要在標題和主題所限定的格或閣內充分想像與描繪,不能讓脫韁的野馬越雷池,而赴紅塵而去。
散文路徑節點在文中的體現,就可在標題、開頭、結尾、過渡和段略之中的關鍵處,還有就是隱于所謂的“閑筆”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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