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恩父母給了我們生命,感恩生命讓我們走進這個世界,珍愛生命吧,活著就是美好!

珍愛生命散文1
天亮了,小區內的人三三兩兩開始晨練。我也出了門,準備到廣場練太極拳。還沒出小區大門,前方五十米處,圍著一群人。我好奇地加快腳步,看個究竟。
“唉一一怎么尋死啊!如實在一起住不下去了,可以離嘛!一個生命就此結束了”。我隨著議論聲,擠進了人群。一個三十來歲的女人,躺在小區林蔭道公路旁的樓下,嘴里、鼻孔、后腦還在淌血,眼大睜著,沒有呼吸,沒有心跳,已死去。半小時前,從四樓窗戶跳下來的。大家都為尋短見的女人惋惜。
一個男人蹲在地上哭訴:“我抓一把沒抓住啊,你死了我和三歲的女兒咋辦啊!”又過了半個小時左右,殯儀館的車來了,裹上白布,將尸體拉走了。地下一灘殷紅的鮮血,不一會兒,清潔工清除了血跡。一個活生生的人,就此在人間消失了。圍著的人還在議論,意思是剛才丈夫說,因女人有外遇導致吵架,女人跳樓。
發生在兩個人身上的事,一個死了,又無旁證,活著的人怎樣說都行。誰知道事實真相呢?說不定還是男人有外遇,女子想不通殉情,都是有可能的。只有天知。
不管怎么說,人死不能復生了。保爾說:“人的生命是寶貴的,生命屬于人只有一次......”
如果說人的生命可以重來,那么沖動一下,賭口氣,把生命拋出去再撿回來。生命寶貴,在于失去不會再來。三十來歲,象中午的太陽,當然不可能每個人都創造一個輝煌。但人短暫的一生,我們應該珍愛,我們在這個世上,生命要去嘗酸甜苦辣,只要珍愛生命,走人生路,苦盡甜來。人生走一半,中途而廢是一種不負責任的態度。
即使婚姻出現了波折又不能原諒,又不能協商解決。為什么不尋求法律幫助呢?用死去證明自己的清白,或以死來表示對方對自己的傷害。或是以死謝罪,誰也不會理會輕生者為何而死。除了那些罪有應得的罪犯,自己不想死,法律都要制裁他死的人外。都不應該輕生。
有句俗語:“好死不如耐活”。有輕生念頭的人,應想想孩子,想想白發蒼蒼的父母吧!為什么要使幼兒成單親?為什么要白發人送黑發人。人一死了之,卻給活著的人帶來一生的痛苦。多么可悲。老人哭泣,孩子哭泣,人們在惋惜。一個年輕的生命在人間消失。
司馬遷說過:“人固有一死,或重于泰山,或輕于鴻毛”。女子的輕生不可能重于泰山,但不敢說她輕于鴻毛。也許是以死來對家庭暴力的反抗,喚起對婦女的尊重。難道女人的死還不能使活著的男人悔恨、懺悔、自責、內疚嗎?
人死了,還受到這樣那樣的指責,男人所說,果真如此嗎?
每當我走過出事地方,那兒又恢復了以前的平靜。那驚心動魄的一幕,時時縈繞腦際,那殷紅的鮮血在訴說什么?是這段婚姻殺了一個人;是不懂法的女人不知維權而枉死。悲哉!惜哉!
珍愛生命吧!人生苦短,在這短暫的時光里,讓生命有滋有味,每個人,每個家庭,伸出手來,攜手走完人生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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