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為現代慈善事業發源地之一的美國一直是中國取經的對象,但是,只有厘清中美慈善發展經歷中的異同,才能用好這塊他山之石。
經常有人懷有這樣的疑問:美國人民的慈善感情是怎么煉成的?他們怎么這么喜歡捐錢,而且怎么捐得這么放心?中國人怎么這么不相信別人?似乎這些搞慈善的人個個有著不可告人的目的,那些慈善機構背后也一定有種種難以言說的貓兒膩。
其實和中國一樣,美國的早期慈善家和慈善機構同樣經歷了大量質疑。
美國石油大亨洛克菲勒被認為是現代慈善事業的奠基人。他在1908年提出成立基金會之初,要求在國會立案,主動接受國會監督,但從總檢察長到總統都懷疑其動機是“企圖用另一種方式永久擁有其財富”,國會也是抵制多于支持。最終,洛克菲勒基金會未能在聯邦政府注冊,只能于1915年在紐約州根據州法律注冊。但是仍受到聯邦政府的調查和抨擊。
中國社會科學院美國研究所前所長資中筠認為,圍繞著洛克菲勒基金會的辯論及其結果所產生的影響“強化了基金會的獨立性”:一是獨立于政府,確定其私人性質;二是獨立于其初始捐贈者或其家族,日益脫離其意志的影響。
美國的基金會不僅要面對公眾的質疑,而且要面對政府的質疑,接受官方的調查。而中國國字頭的公募基金會則主要需要面對公眾,這是一個非常大的不同。在信息公開制度不健全的現狀之下,中國公眾對基金會的質疑,往往直接轉化成憤怒。因此,盡管中國官辦公募基金會面臨的壓力更小,但其因此而承擔的風險卻大大增加。
美國的慈善事業發端于民間,蓬勃于民間,盡管官方出于擔憂曾經采取過限制措施,但總體來看,民間不斷壯大的進程從未被中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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