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語:《琵琶行》是白居易間接揭露了封建社會官僚腐敗、民生凋敝、人才埋沒等不合理現象,抒發了詩人對自己無辜被貶的憤懣之情。以下是由應屆畢業生網小編為您整理推薦的白居易被貶江州的后因后果,歡迎閱讀!
唐代大詩人白居易于元和十年(815)七月被貶謫為江州司馬。這件事,對于白氏來說,當然是一次很大的打擊,也是他對于政治方面和詩歌創作方面態度有所轉變的一個轉折點。
唐代自安史之亂以后,地方割據勢力(藩鎮)越來越根深蒂固,形成一股強大的力量,與唐王朝相對抗。唐憲宗(李純)元和中,盤踞在淮蔡的節度使吳元濟、鎮州的王承宗和淄青的李師道,互相勾結,擁兵叛唐。元和十年六月三日,王承宗派遣刺客刺殺主戰派宰相武元衡,刺傷御史中丞裴度,引起了一場政治上的軒然大波。當時,唐王朝的宰相為武元衡、張弘靖、韋貫之等人,武為積極主戰派,御史中丞裴度也主張用兵,而張、韋兩人表面上以不宜同時討伐兩河(河北、河南,即王、吳等)為辭,實際主張綏撫,息事寧人,承認既成事實,而與武元衡意見不合。事情發生以后,朝臣們大為驚恐。而這時白居易不過是一名閑官,但憂國憂民之心,卻仍舊非常強烈。他看不慣那些貪生怕死的官僚們的行徑,首先向憲宗上疏,請求迅急逮捕兇犯,以雪國恥。遭到了張、韋等人的不滿,并對他加上了“宮官不當先諫官言事”和“傷名教”的罪名。在封建社會里,尤其對做官為宦的人,后一罪名非常嚴重。這兩種罪加起來,于是被貶官到長江以南邊遠地區去做刺史。但是,事情并沒完,中書舍人王涯利用自己的職權(中書舍人有權駁回皇帝下達的詔書),說他的罪太大,不宜作一州之長,這樣,從六月初到七月,這件事經過反復醞釀、制造,兩次下令,最后,追回前詔,另下一道命令,讓他做一名江州的副職——司馬。白居易在那兒整整呆了四年。這就是當時被貶的全部經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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