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琵琶行》導學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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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白居易(772—846) 字樂天,自號香山居士,是杜甫之后,唐朝的又一杰出的現實主義詩人,是唐代詩人中作品最多的一個。他是中唐新樂府運動的主要倡導者,主張“文章合為時而著,歌詩合為事而作。”并將這一主張付諸自己的詩歌創作實踐。他的早期政治詩廣泛而深刻地反映了當時的社會矛盾,寄予了人民苦難的深切同情。用辭尖銳,主題鮮明。其代表作《秦中吟》十首、《新樂府》五十首影響尤大。
2.作者生平
入仕以前(772—799)
白居易生于鄭州新鄭(今屬河南)。自幼聰慧,5、6歲學作詩,9歲熟悉聲韻。11歲時,因兩河藩鎮戰亂,由滎陽逃難到徐州符離(今安徽宿縣北),不久又南下到越中,投奔在杭州作縣尉的堂兄。5、6年的顛沛流離生活中,白居易接觸到民間疾苦,并受到當時任蘇州、杭州刺史的兩位詩人韋應物、房孺復的影響,作有《江南送北客因憑寄徐州兄弟書》、《賦得古原草送別》等詩篇,15、16歲時,立志應進士舉,刻苦讀書,口舌成瘡,手肘成胝。后來,父死母病,靠長兄白幼文的微俸維持家用,奔波于鄱陽、洛陽之間,生活比較艱苦。
初仕至遭貶(800—815)
貞元十六年,白居易 29歲,進士及第。十八年 (802) ,又與元稹同時考中“書判拔萃科”。兩人訂交,約始于此,后在詩壇上齊名,并稱“元白”。十九年春,授秘書省校書郎。永貞時(805),王叔文、韋執誼實行政治革新,白居易曾向韋上書,建議廣開言路,選拔人才, 懲惡賞善,舉賢任能,不失時機地迅速改革。但不久,王、韋等被貶,改革失敗。他的建議未及采用,寫有《寓意》等詩表示惋惜。元和元年(806),罷校書郎,撰《策林》75篇,對社會政治各項重大問題所提治理方案,是研究他的政治思想的重要資料。這年中“才識兼茂明于體用科”,授(今陜西周至)縣尉,作《觀刈麥》,《長恨歌》。元和二年,帖集賢院校理。十一月授翰林院學士。次年授左拾遺。五年,改京兆府戶曹參軍,均依舊充翰林學士。草擬詔書,參預國家機密。在儒家“兼濟”思想的指導下,他不怕得罪權貴近臣,連續上書論事,都是關系國家治亂、人民生活的重要文件。與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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