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言獲得諾貝爾獎后,他在瑞典文學院發表了獲獎感言《說故事的人》,前面的內容比較好理解,只是最后莫言寫了三個故事,有些叫人摸不著頭腦。
我覺得,要弄清楚三個故事的寓意,應該注意莫言這篇演講稿的目的。
莫言在說最后三個故事之前,演講的內容應該說已經結尾了。他指出別人對自己的評價無論是贊賞(鮮花)或批評(石頭)或污蔑(污水),都與自己無關,他建議要了解他最好讀一下他的那些作品,因此,最后的三個故事本是不必說的。但是,既然說了,肯定不是畫蛇添足,而是有其寓意的,甚至,寓意是十分豐富,可以從不同角度解讀的。按我的解讀,他最后的三個故事都可以從寬容的角度理解。前兩個,應該是反思提醒自己的,而最后一個,或許才是提醒世人的。我覺得這才是思考這三個故事的起點。
解讀:
第一個故事:上世紀六十年代,我上小學三年級的時候,學校里組織我們去參觀一個苦難展覽,我們在老師的引領下放聲大哭。為了能讓老師看到我的表現,我舍不得擦去臉上的淚水。我看到有幾位同學悄悄地將唾沫抹到臉上冒充淚水。我還看到在一片真哭假哭的同學之間,有一位同學,臉上沒有一滴淚,嘴巴里沒有一點聲音,也沒有用手掩面。他睜著大眼看著我們,眼睛里流露出驚訝或者是困惑的神情。事后,我向老師報告了這位同學的行為。為此,學校給了這位同學一個警告處分。
多年之后,當我因自己的告密向老師懺悔時,老師說,那天來找他說這件事的,有十幾個同學。這位同學十幾年前就已去世,每當想起他,我就深感歉疚。這件事讓我悟到一個道理,那就是:當眾人都哭時,應該允許有的人不哭。當哭成為一種表演時,更應該允許有的人不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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