散文詩可以說是一種邊緣文體,既具有詩的美質,又不受格律的拘限,而能享受散文的散漫自由。在中國古代,《莊子》或《楚辭》的個別斷片,魏晉南北朝的一些小賦,如《小園賦》、《枯樹賦》之類,約略近之。但是,作為一種完整的文體形式畢竟是從異域移植過來的。中國現代散文詩的產生,從發表的作品看,當始于1918年,基本上與新文學運動同步。一批詩人如劉半農、沈尹默、郭沫若等人都曾有過嘗試性寫作,卻十分幼稚。魯迅的《野草》的出現,不能不說是一個奇跡。
魯迅自稱是一個散文式的人,他寫過幾首新詩,確是不押韻的,可是本質上是一個詩人。當他善感的心靈受到觸動,或身在大苦悶中而意欲作詩的突圍時,采用散文詩的形式是適宜的。在寫作資源方面,無庸置疑的是,他接受過尼采和波德萊爾的影響,用他的話說,是攝取了世紀末的果汁。尼采是舊軌道的破壞者,一生與庸人作戰,著作多用箴言集成;波德萊爾寫人間罪惡的圣書,沒有尼采似的強者的力,而竟陷入頹唐。兩人在魯迅這里構成一種奇異的結合,他以一個東方人的巨大的創造力,吸納了代表日神與酒神兩種完全相悖的原質,使《野草》充滿內在的張力,雖然篇幅有限,卻顯得更博大,更深遂,更富于瑰奇的色彩。
魯迅從來視生命為第一義,重視無數個體生命的保存、充實和發展。他的小說和雜文,就是面對生命遭到壓迫和殘害所作的抗議性言說。《野草》同樣表現出對生命的極度關注,不同的是更多地從客體返回主體,是作者對于生命的一個自我眷顧與反思。他明白地把世界分為身外和身內兩部分,個體生命于是成了黑暗的承擔者,或竟至于是黑暗本身。《野草》有兩組詞:人與獸,友與仇,愛與不愛,生與死,形與影,夢與醒,過去與未來,等等。它們不可分割地共同構成為一種關系,一種境遇,一種選擇,概括起來就是:絕望與反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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