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魯迅《社戲》原文】
我在倒數上去的二十年中,只看過兩回中國戲,前十年是絕不看,因為沒有看戲的意思和機會,那兩回全在后十年,然而都沒有看出什么來就走了。
第一回是民國元年我初到北京的時候,當時一個朋友對我說,北京戲最好,你不去見見世面么?我想,看戲是有味的,而況在北京呢。于是都興致勃勃的跑到什么園,戲文已經開場了,在外面也早聽到冬冬地響。我們挨進門,幾個紅的綠的在我的眼前一閃爍,便又看見戲臺下滿是許多頭,再定神四面看,卻見中間也還有幾個空座,,擠過去要坐時,又有人對我發議論,我因為耳朵已經喤的響著了,用了心,才聽到他是說“有人,不行!”
我們退到后面,一個辮子很光的卻來領我們到了側面,指出一個地位來。這所謂地位者,原來是一條長凳,然而他那坐板比我的上腿要狹到四分之三,他的腳比我的下腿要長過三分之二。我先是沒有爬上去的勇氣,接著便聯想到私刑拷打的刑具,不由的毛骨悚然的走出了。
走了許多路,忽聽得我的朋友的聲音道,“究竟怎的?”我回過臉去,原來他也被我帶出來了。他很詫異的說,“怎么總是走,不答應?”我說,“朋友,對不起,我耳朵只在冬冬喤喤的響,并沒有聽到你的話。” 后來我每一想到,便很以為奇怪,似乎這戲太不好,——否則便是我近來在戲臺下不適于生存了。
第二回忘記了那一年,總之是募集湖北水災捐而譚叫天⑵還沒有死。捐法是兩元錢買一張戲票,可以到第一舞臺去看戲,扮演的多是名角,其一就是小叫天。我買了一張票,本是對于勸募人聊以塞責的,然而似乎又有好事家乘機對我說了些叫天不可不看的大法要了。我于是忘了前幾年的冬冬喤喤之災,竟到第一舞臺去了,但大約一半也因為重價購來的寶票,總得使用了才舒服。我打聽得叫天出臺是遲的,而第一舞臺卻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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