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術思想】
魯迅的文學史思想極為豐富深刻,發出具有時代特色的熠熠光輝。他創造性地從事了文學史的編撰工作,留給后世兩部文學史專著——《中國小說史略》和《漢文學史綱要》,為我國的文學史研究作出了巨大的貢獻。極為遺憾的是,由于當時不利于創作的現實客觀條件,他本來計劃要寫的一部完整的中國文學史在有生之年未能完成。支持魯迅進行學術創作的兩大觀念,其一,早期的進化論的文學史觀,其二,中后期的馬克思唯物論指導的文學史觀。[128]
魯迅早年接受了嚴復《天演論》的影響,故而使得進化論的思想根深蒂固直接影響到他的學術研究。一方面,魯迅認為文學作為一種藝術形式,不斷地變化發展著,具有求新求變的本質,它的變化發展不可阻擋。“進化如飛矢,非墮落不止,非著物不止,祈逆飛而歸弦,為理勢所無有。”人類社會不斷地進化,“便是文章,也未必獨有萬古不磨的典則。”文學樣式之一的小說“亦如詩,至唐代而一變,雖尚不離于搜奇記逸,然敘述宛轉,文辭華艷,與六朝之粗陳梗概者較,演進之跡甚明”,而作為小說的初始形態,“迫神話演進,則為中樞者漸近于人性,一凡所敘述,今謂之傳說”。
另一方面,在文學不斷進化發展的基礎上,魯迅認為文學還必須革故鼎新。“進化的途中總須新陳代謝。所以新的應該歡天喜地的向前走去,這便是壯,舊的也應該歡天喜地的向前走去,這便是死各各如此走去,便是進化的路。”而在接受馬克思主義學說之后的文學史研究中,魯迅一直堅持著唯物論,從科學的客觀性出發,堅持物質第一性,認為人的意識是對客觀存在的反映和摹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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