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劉禹錫
【原文】
山不在高,有仙則名。水不在深,有龍則靈。斯是陋室,惟吾德馨。苔痕上階綠,草色入簾青。談笑有鴻儒,往來無白丁。可以調素琴,閱金經。無絲竹之亂耳,無案牘之勞形。南陽諸葛廬,西蜀子云亭。孔子云:何陋之有?
【簡介】
《陋室銘》選自《全唐文》卷六百零八集。一說為劉禹錫所著,另一說則為早于劉禹錫所著。“銘”本是古代刻于器具和碑文上用于警戒自己或陳述自己的功德的文字,多用于歌功頌德、祭奠祖先與昭申鑒戒。后來逐漸發展演變為一種獨立的文體,這種文體一般都是用韻的。由于這種文體獨特的歷史淵源,使這種文體具有篇制短小、文字簡約、寓意深刻等特點。根據古文體的分類, “銘”是應用文。明白了銘的意思,也就明白題意,即對陋室描述,通過陋室對論語進行歌頌。實際上也就是借陋室之名行破迷開悟,引人入勝,這才是作者真正的意思。托物言志,以此闡明作者的隱居生活態度是安貧樂道和人生觀的價值。此處陋室是劉禹錫于長慶四年任和州刺史時所建。
選自《全唐文》。室成之后,由書法家柳公權書《陋室銘》寫并勒之成碑,樹建市旁。后因戰亂洗劫,室碑俱毀。現存陋室系清乾隆知州宋思仁重建,1902年嶺南金保福補書《陋室銘》碑一方。
【寫作背景】
劉禹錫因參加過當時政治革新運動而得罪了當朝權貴,被貶至安徽和州縣當一名不小的通判。按規定,通判應在縣衙里住三間三廂的房子。可和州縣看人下菜碟,見劉禹錫是從上面貶下來的軟柿子,就故意刁難。先安排他在城南面江而居,劉禹錫不但無怨言,反而很高興,還隨意寫下兩句話,貼在門上:“面對大江觀白帆,身在和州思爭辯。”和州知縣知道后很生氣,吩咐衙里差役把劉禹錫的住處從縣城南門遷到縣城北門,面積由原來的三間減少到一間半。新居位于德勝河邊,附近垂柳依依,環境也還可心,劉禹錫仍不計較,并見景生情,又在門上寫了兩句話:“垂柳青青江水邊,人在歷陽心在京。”
那位知縣見其仍然悠閑自樂,滿不在乎,又再次派人把他調到縣城中部,而且只給一間只能容下一床、一桌、一椅的小屋。半年時間,知縣強迫劉禹錫搬了三次家,面積一次比一次小,最后僅是斗室。想想這位勢利眼的狗官,實在欺人太甚,遂憤然提筆寫下這篇超凡脫俗、情趣高雅的《陋室銘》,并請人刻上石碑,立在門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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