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長卿(約726 — 約786),字文房,漢族,宣城(今屬安徽)人,唐代詩人。他的事跡大家了解哪些?

劉長卿的事跡,《舊唐書》、《新唐書》都沒有給他立傳,但《新唐書・藝文志》卻有簡單的記載:
《劉長卿集》十卷,字文房。至德監察史。以檢校祠部員外郎為轉運使判官、知淮西鄂岳轉運留后。鄂岳觀察使吳仲儒誣奏,貶潘州南巴尉,會有辨之者,除睦州司馬。終隨州刺史。
從以上的材料看,劉長卿只有一次貶謫,即從鄂岳轉運留后直接貶為南巴尉。然唐高仲武《中興間氣集》卷下載劉長卿詩九首,并有評曰:“長卿有吏干,兩遭遷謫。”這兩則材料的記載有矛盾,誰是誰非呢?對此,傅璇琮進行了嚴密的考辨,認為劉長卿曾兩遭貶謫:一為至德三年(758),因某事而由蘇州長洲尉被貶為潘州南巴尉,時節是在春天;第二次是在代宗時,大歷八年至十二年之間,公元773―777年,因吳仲儒的誣陷而由淮西鄂岳轉運留后貶為睦州司馬,時節是在秋冬之際①。在劉長卿眾多的詩歌里,只有貶謫前后的詩歌較多地反映了當時的社會現實,因此,本文欲通過劉長卿的詩、文對其第一次貶謫的事跡進行新的考述。
一、下獄與攝海鹽令之先后
按儲仲君《劉長卿詩編年箋注》詩系年的順序,下獄在攝海鹽令之后,恐未是。可以肯定的是,劉長卿至德三年春正月攝海鹽令。長卿有詩《至德三年春正月時謬蒙差攝海鹽令聞王師收復二京因書寄上浙西節度李侍郎中丞行營五十韻》為證。從詩題中我們知道劉長卿至德三年春攝海鹽令。劉長卿又有詩《非所留系每晚聞長洲軍笛聲》,按詩意,長卿是在長洲陷的獄。劉長卿任長洲尉的時間要比攝海鹽令的時間早。《又祭閻使君文》曰:“維某年月日,某乙謹以清酌之奠,祭于故睦州刺史閻公之靈。……長卿昔尉長洲,公為半刺,一命之末,三年伏事。……”按《舊唐書・地理志》江南東道:“蘇州上。天寶元年改為吳郡。乾元元年復為蘇州。領吳、嘉興、昆山、常熟、長洲、海鹽。”職官志:“上州,刺史一員,從三品。別駕一人,從四品下。長史一人,從五品上。司馬一人,從五品下。”半刺有可能是別駕。據《嚴州圖經》(宋改睦州為嚴州)卷一:“閻欽愛,至德二載十一月十日自蘇州別駕拜。”長洲是蘇州的屬縣,長卿曾是閻的屬下,知閻使君為閻欽愛。由至德二年上溯三年,則知劉長卿天寶十四載已經在長洲尉任上。
另據詩《送路少府使東京便應制舉》,詩題下自注“時梁宋初失守”。據《舊唐書》及《通鑒》天寶十四載十一月,安祿山反于范陽,十二月六日攻陷大梁,同月十二日占東京。按詩意,此詩當是至德元年正月,梁宋失陷消息傳至吳地,而東京消息未傳至時所作。查徐松《登科考記》,此年無制舉,當因亂起而停。詩中云:“誰念滄州吏,忘機鷗鳥群。”說明劉長卿此時仍在長洲尉任上。劉長卿另有詩《獄中聞收東京有赦》。按《舊唐書・肅宗紀》:至德二載冬十月,“壬戌,廣平王入東京,陳兵天津橋南,士庶歡呼路側。”《通鑒》至德二載,“十二月,大赦天下。”劉長卿當為此次被赦。這說明劉長卿的被赦與下獄有關。
由以上兩點可以說明,劉長卿是在任長洲尉時被陷害下的獄,而且下獄的時間在攝海鹽令之前。陷獄的原因,由《非所留系寄張十四》詩:“冶長空得罪,夷甫豈言錢”可知,劉長卿可能因經濟上的問題被陷害。按《世說新語・規箴》:“王夷甫尚玄遠,常疾其婦貪濁,口未嘗言錢事。婦欲試之,令婢以錢繞床不得行,夷甫起見,見錢閡行呼婢曰:‘與卻阿堵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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