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是人民法院的前沿陣地,是維護正義的場所,在劇本的臺詞設計中要盡量地嚴肅,還原真實的法庭。

借款合同模擬法庭劇本
藍天電器有限公司訴藍天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案
第一幕 庭前準備與開庭
書記員周榮榮:藍天市南長區人民法院行政審判庭,依照《中國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第四十五條的規定,今天在這里公開審理原告藍天電器有限公司訴被告藍天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一案。請原告、被告、第三人及各方代理人入庭。
書記員周榮榮:現在,查明當事人及其他訴訟參與人的到庭情況。原告藍天電器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王迪及原告的委托代理人李晨曦、夏宏是否到庭?
原告法定代表人王迪:到庭。
原告委托代理人李晨曦:到庭。
原告委托代理人夏宏:到庭。
書記員周榮榮:被告藍天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法定代表人朱晨及被告的委托代理人朱晨曦是否到庭?
被告法定代表人朱晨:到庭。
被告委托代理人朱晨曦:到庭。
書記員周榮榮:第三人郭維軍是否到庭?
第三人委托代理人包崇景:郭維軍因傷不能出庭,我是他的舅舅,是他的特別授權代理人。
書記員周榮榮:請安靜!現在宣讀法庭規則和法庭紀律。訴訟參與人應當維護法庭秩序,不得喧嘩、吵鬧;發言、陳述和辯論,須經法庭許可。旁聽人員必須遵守下列紀律:
(一)不得錄音、錄像和攝影;
(二)不得隨意走動和進入審判區;
(三)不得發言、提問;
(四)不得鼓掌、喧嘩、哄鬧;
(五)不得開放傳呼機、移動電話機等通訊設備的鈴響和接聽電話;
(六)不得實施其他妨害審判活動的行為。
新聞記者旁聽應遵守法庭紀律。未經法庭許可,不得在庭審過程中錄音、錄像和攝影。 對于違反法庭規則的人,法庭可以口頭警告、訓誡,也可以沒收錄音、錄像和攝影器材,責令退出法庭或者經院長批準予以罰款、拘留。對哄鬧、沖擊法庭,侮辱、誹謗、威脅、毆打審判人員等嚴重擾亂法庭秩序的人,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情節較輕的,予以罰款、拘留。
書記員周榮榮:全體起立,請審判長、審判員入庭!
審判長審判長:請坐下!
書記員周榮榮:報告審判長,當事人及其代理人全部到庭,法庭紀律宣布完畢,可以開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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