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些日子得到了一本牟潤孫先生的《海遺從稿》,從而對探佚紅樓夢產生了濃厚的興趣。從前對紅樓夢只是一知半解,一目十行地讀過就算看完了,可是現在再次捧起這學著作,就會頓生許多的感受與體會。這都得益于這段時間對紅樓夢的探佚。
《紅樓夢》的后四十回是由高鶚續寫的。對于高鶚的續寫,不少紅學研究者都提出了質疑,因為通過研究分析高鶚的結局,似乎與原著不太相符,而且其中還有多處違背原著的敗筆。例如:若根據高鶚所說:“元妃薨日是十二月十九日,已交卯年寅月,存年四十三歲。”(九十五回)康熙十四年乙卯正月初九立春,于《紅樓夢》九十五回所說不合。清圣祖(玄燁)即位時,康熙十四年他二十二歲,豈能有四十三歲的妃?曹雪芹原著決不能如此寫元春之死。
經歷史記載和歷史考證,曹雪芹所著的后三十或四十回并非因他病逝而未完成,而是自己焚毀或遺失了。那么《紅樓夢》這部書的真正結局究竟是什么呢?目前學術專業派都比較贊成周汝昌老先生的觀點和他撰寫的結局《紅樓夢新證》。在這個結局中,黛玉并非因無法與寶玉結婚含恨而死,而是因趙姨娘和刑夫人的陷害而死;寶玉和寶釵結婚后又出家,最終在危難中又與湘云結婚,而寶釵則受不了家進境落敗而自盡。這極有可能就是曹雪芹的真實想法。但牟潤孫先生(已故)卻在《海遺從稿》中又提出了新的觀點。因為清朝存在選秀女的制度,只要是年滿十三歲的少女,就必須要參加秀女的選拔。當時黛玉已十四歲,正是參選年齡,因此很有可能是她得知自己要參選秀女,于是使得病情加重,最終抑郁而死。我個人比較贊成這一觀點,因為在前八十回,曹雪芹不斷從字里行間流露出對封建制度中秀女選拔的不滿和控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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