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末已出現“普通話”一詞,后民國時期多次制定國語讀音,新中國成立后1955年規定國家通用語言為普通話,同學們想要學好普通話的話也可以看看相關的視頻。
普通話簡述
語詞
“普通話”這個詞早在清末就出現了。1902年,學者吳汝綸去日本考察,日本人曾向他建議中國應該推行國語教育來統一語言。在談話中就曾提到“普通話”這一名稱。1904年,近代女革命家秋瑾留學日本時,曾與留日學生組織了一個“演說聯系會”,擬定了一份簡章,在這份簡章中就出現了“普通話”的名稱。1906年,研究切音字的學者朱文熊在《江蘇新字母》一書中把漢語分為“國文”(文言文)、“普通話”和“俗語”(方言),他不僅提出了“普通話”的名稱,而且明確地給“普通話”下了定義:“各省通行之話。”后來瞿秋白等也曾提出“普通話”的說法,二十世紀三十年代瞿秋白在《鬼門關以外的戰爭》一文中提出,“文學革命的任務,決不止于創造出一些新式的詩歌小說和戲劇,它應當替中國建立現代的普通話的文腔。”“現代普通話的新中國文,應當是習慣上中國各地方共同使用的,現代‘人話’的,多音節的,有結尾的……”并與茅盾就普通話的實際所指展開爭論。經“五四”以來的白話文運動、大眾語運動和國語運動,北京語音的地位得到確立并鞏固下來。1949年新成立的北京中央政府確定現代標準漢語由國語改稱普通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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