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中丞傳后敘》是中國唐代政治家、文學家韓愈所創作的一篇散文。
《張中丞傳后敘》作于807年(唐憲宗元和二年),是表彰安史之亂期間睢陽(今河南商丘)守將張巡、許遠的一篇名作。是作者在閱讀李翰所寫的《張巡傳》后,對有關材料作的補充,對有關人物的議論,所以題為“后敘”。
張中丞傳后敘[1]
元和二年四月十三日夜,愈與吳郡張籍閱家中舊書[2],得李翰所為《張巡傳》[3]。翰以文章自名[4],為此傳頗詳密。然尚恨有闕者:不為許遠立傳[5],又不載雷萬春事首尾[6]。
遠雖材若不及巡者,開門納巡[7],位本在巡上。授之柄而處其下[8],無所疑忌,竟與巡俱守死,成功名,城陷而虜,與巡死先后異耳[9]。兩家子弟材智下[10],不能通知二父志[11],以為巡死而遠就虜,疑畏死而辭服于賊。遠誠畏死,何苦守尺寸之地,食其所愛之肉[12],以與賊抗而不降乎?當其圍守時,外無蚍蜉蟻子之援[13],所欲忠者,國與主耳,而賊語以國亡主滅[14]。遠見救援不至,而賊來益眾,必以其言為信;外無待而猶死守[15],人相食且盡,雖愚人亦能數日而知死所矣。遠之不畏死亦明矣!烏有城壞其徒俱死,獨蒙愧恥求活?雖至愚者不忍為,嗚呼!而謂遠之賢而為之邪?
說者又謂遠與巡分城而守,城之陷,自遠所分始[16]。以此詬遠,此又與兒童之見無異。人之將死,其藏腑必有先受其病者;引繩而絕之,其絕必有處。觀者見其然,從而尤之,其亦不達于理矣!小人之好議論,不樂成人之美,如是哉!如巡、遠之所成就,如此卓卓,猶不得免,其他則又何說!
當二公之初守也,寧能知人之卒不救,棄城而逆遁?茍此不能守,雖避之他處何益?及其無救而且窮也,將其創殘餓羸之余[17],雖欲去,必不達。二公之賢,其講之精矣[18]!守一城,捍天下,以千百就盡之卒,戰百萬日滋之師,蔽遮江淮,沮遏其勢[19],天下之不亡,其誰之功也!當是時,棄城而圖存者,不可一二數;擅強兵坐而觀者,相環也。不追議此,而責二公以死守,亦見其自比于逆亂,設淫辭而助之攻也。
愈嘗從事于汴徐二府[20],屢道于兩府間,親祭于其所謂雙廟者[21]。其老人往往說巡、遠時事云:南霽云之乞救于賀蘭也[22],賀蘭嫉巡、遠之聲威功績出己上,不肯出師救;愛霽云之勇且壯,不聽其語,強留之,具食與樂,延霽云坐。霽云慷慨語曰:“云來時,睢陽之人,不食月余日矣!云雖欲獨食,義不忍;雖食,且不下咽!”因拔所佩刀,斷一指,血淋漓,以示賀蘭。一座大驚,皆感激為云泣下。云知賀蘭終無為云出師意,即馳去;將出城,抽矢射佛寺浮圖,矢著其上磚半箭,曰:“吾歸破賊,必滅賀蘭!此矢所以志也。”愈貞元中過泗州[23],船上人猶指以相語。城陷,賊以刃脅降巡,巡不屈,即牽去,將斬之;又降霽云,云未應。巡呼云曰:“南八[24],男兒死耳,不可為不義屈!”云笑曰:“欲將以有為也;公有言,云敢不死!”即不屈。
張籍曰:“有于嵩者,少依于巡;及巡起事,嵩常在圍中[25]。籍大歷中于和州烏江縣見嵩[26],嵩時年六十余矣。以巡初嘗得臨渙縣尉[27],好學無所不讀。籍時尚小,粗問巡、遠事,不能細也。云:巡長七尺余,須髯若神。嘗見嵩讀《漢書》,謂嵩曰:“何為久讀此?“嵩曰:“未熟也。“巡曰:“吾于書讀不過三遍,終身不忘也。“因誦嵩所讀書,盡卷不錯一字。嵩驚,以為巡偶熟此卷,因亂抽他帙以試[28],無不盡然。嵩又取架上諸書試以問巡,巡應口誦無疑。嵩從巡久,亦不見巡常讀書也。為文章,操紙筆立書,未嘗起草。初守睢陽時,士卒僅萬人[29],城中居人戶,亦且數萬,巡因一見問姓名,其后無不識者。巡怒,須髯輒張。及城陷,賊縛巡等數十人坐,且將戮。巡起旋,其眾見巡起,或起或泣。巡曰:“汝勿怖!死,命也。“眾泣不能仰視。巡就戮時,顏色不亂,陽陽如平常。遠寬厚長者,貌如其心;與巡同年生,月日后于巡,呼巡為兄,死時年四十九。”嵩貞元初死于亳宋間[30]。或傳嵩有田在亳宋間,武人奪而有之,嵩將詣州訟理,為所殺。嵩無子。張籍云。[1]
作品注釋
[1]張中丞,即張巡(709—757年),中丞,張巡駐守睢陽時朝廷所加的官銜。
[2]元和二年:公元八0七年元和,唐憲宗李純的年號(806—820年)。張籍(約767—約830年):字文昌,吳郡(治所在今江蘇省蘇州市)人,唐代著名詩人,韓愈學生。
[3]李翰:字子羽,趙州贊皇(今河北省元氏縣)人,官至翰林學士。與張巡友善,客居睢陽時,曾親見張巡戰守事跡。張巡死后,有人誣其降賊,因撰《張巡傳》上肅宗,并有《進張中丞傳表》(見《全唐文》卷四三○)。
[4]以文章自名:《舊唐書·文苑傳》:翰“為文精密,用思苦澀”。自名,自許。
[5]許遠(709—757年):字令威,杭州鹽官(今浙江省海寧縣)人。安史亂時,任睢陽太守,后與張巡合守孤城,城陷被擄往洛陽,至偃師被害。事見兩唐書本傳。
[6]雷萬春:張巡部下勇將。按:此當是“南霽云”之誤,如此方與后文相應。
[7]開門納巡:肅宗至德二載(757年)正月,叛軍安慶緒部將尹子奇帶兵十三萬圍睢陽,許遠向張巡告急,張巡自寧陵率軍入睢陽城(見《資治通鑒》卷二一九)。
[8]柄:權柄。
[9]城陷而虜二句:此年十月,睢陽陷落,張巡、許遠被虜。張巡與部將被斬,許遠被送往洛陽邀功。
[10]兩家句:據《新唐書·許遠傳》載,安史亂平定后,大歷年間,張巡之子張去疾輕信小人挑撥,上書代宗,謂城破后張巡等被害,惟許遠獨存,是屈降叛軍,請追奪許遠官爵。詔令去疾與許遠之子許峴及百官議此事。兩家子弟即指張去疾、許峴。
[11]通知:通曉。
[12]食其句:尹子奇圍睢陽時,城中糧盡,軍民以雀鼠為食,最后只得以婦女與老弱男子充饑。當時,張巡曾殺愛妾、許遠曾殺奴仆以充軍糧。
[13]蚍(pí)蜉(fǔ):黑色大蟻。蟻子:幼蟻。
[14]而賊句:安史亂時,長安、洛陽陷落,玄宗逃往西蜀,唐室岌岌可危。
[15]外無待:睢陽被圍后,河南節度使賀蘭進明等皆擁兵觀望,不來相救。
[16]說者句:張巡和許遠分兵守城,張守東北,許守西南。城破時叛軍先從西南處攻入,故有此說。
[17]羸(léi):瘦弱。
[18]二公二句:謂二公功績前人已有精當的評價。此指李翰《進張中丞傳表》所云:“巡退軍睢陽,扼其咽領,前后拒守,自春徂冬,大戰數十,小戰數百,以少擊眾,以弱擊強,出奇無窮,制勝如神,殺其兇丑九十余萬。賊所以不敢越睢陽而取江淮,江淮所以保全者,巡之力也。”
[19]沮(jǔ)遏:阻止。
[20]愈嘗句:韓愈曾先后在汴州(治所在今河南省開封市)、徐州(治所在今江蘇省徐州市)任推官之職。唐稱幕僚為從事。
[21]雙廟:張巡、許遠死后,后人在睢陽立廟祭祀,稱為雙廟。
[22]南霽云(?一757年):魏州頓丘(今河南省清豐縣西南)人。安祿山反叛,被遣至睢陽與張巡議事,為張所感,遂留為部將。賀蘭:復姓,指賀蘭進明。時為御史大夫、河南節度使,駐節于臨淮一帶。
[23]貞元:唐德宗李適年號(785—805年)、泗州:唐屬河南道,州治在臨淮(今江蘇省泗洪縣東南),當年賀蘭屯兵于此。
[24]南八:南霽云排行第八,故稱。
[25]常:通“嘗”,曾經。
[26]大歷:唐代宗李豫年號(766—779年)。和州烏江縣:在今安徽省和縣東北。
[27]以巡句:張巡死后,朝廷封賞他的親戚、部下,于嵩因此得官。臨渙:故城在今安徽省宿縣西南。
[28]帙(zhì):書套,也指書本。
[29]僅:幾乎。
[30]亳(bó):亳州,治所在今安徽省亳縣。宋:宋州,治所在睢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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