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諱辯》是唐代文學(xué)家韓愈的一篇議論文。當(dāng)時的著名詩人李賀因避父親的名諱而不能參加進(jìn)士科考,像其他讀書人那樣取得功名,以致前途受到影響。韓愈對此十分憤慨,于是寫下這篇文章來論述此事,表達(dá)他反對將“避諱”搞得太泛濫的主張。
諱辯
韓愈
愈與李賀書,勸賀舉進(jìn)士。賀舉進(jìn)士有名,與賀爭名者毀之曰:“賀父名晉肅,賀不舉進(jìn)士為是,勸之舉者為非。”聽者不察也,和而倡之,同然一辭。皇甫湜曰:“若不明白,子與賀且得罪。”愈曰:“然。”
律曰:“二名不偏諱①。”釋之者曰:“謂若言‘征’不稱‘在’,言‘在’不稱‘征’是也。”律曰:“不諱嫌名。②”釋之者曰:“謂若‘禹’與‘雨’之類是也。”今賀父名晉肅,賀舉進(jìn)士,為犯二名律乎?為犯嫌名律乎?父名晉肅,子不得舉進(jìn)士,若父名“仁”,子不得為人乎?
夫諱始于何時?作法制以教天下者,非周公孔子歟?周公作詩不諱,孔子不偏諱二名,《春秋》不譏不諱嫌名。康王釗之孫,實(shí)為昭王。曾參之父名晳,曾子不諱“昔”。周之時有騏期,漢之時有杜度,此其子宜如何諱?將諱其嫌,遂諱其姓乎?將不諱其嫌者乎?漢諱武帝名“徹”為“通”,不聞又諱“車轍”之“轍”為某字也;諱呂后名“雉”為“野雞”,不聞又諱“治天下”之“治”為某字也。今上章及詔,不聞諱“滸”、“勢”、“秉”、“機(jī)”也。惟宦官宮妾乃不敢言諭及機(jī)以為觸犯士君子立言行事宜何所法守也今考之于經(jīng)質(zhì)之于律稽之以國家之典賀舉進(jìn)士為可邪為不可邪?
凡事父母,得如曾參,可以無譏矣。作人得如周公、孔子,亦可以止矣。今世之士,不務(wù)行曾參、周公、孔子之行,而諱親之名務(wù)勝于曾參、周公、孔子,亦見其惑也。夫周公、孔子、曾參卒不可勝。勝周公、孔子、曾參,乃比于宦官宮妾,則是宦官宮妾之孝之于其親,賢于周公、孔子、曾參者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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