克雷曼站在舞臺上說:“我沒有雙臂卻能快樂地生活,是因為我從不和別人比較;我放棄法律專業,走上DJ這條路,也是因為我從來不和別人比較;我之所以來到這里演出,也是因為我從來不和別人比較!我只是酷愛DJ音樂,所以,我希望大家也別拿我和別人比較!”
1968年,帕斯卡爾·克雷曼出生于法國南部一個叫圖盧茲的小城。因為母親曾在懷孕期間使用一種化學藥物來保胎,藥物的副作用使克雷曼成為天生沒有雙臂的孩子。
到了上學的年齡,他的父母請了一個保姆跟在他身邊幫他打理生活,包括翻書和寫字。可是,克雷曼渴望成長與獨立,他請求父親為他安裝兩個假肢。由于當時技術有限,假肢笨重、不靈活。除了讓他能在鏡子前幻想自己長出雙臂的樣子以外,假肢并不能帶給他什么。
克雷曼從小喜愛音樂,他用哨子吹出自己喜歡的曲調。一個夏天,他坐在小椅子上,不小心把哨子掉到地上,而假肢竟然無法把它撿起來,這時他注意到穿著涼拖鞋的那雙嫩嫩的小腳,下意識地伸出腳用腳趾把哨子夾起來。他猛然發現,腳趾竟然比假肢更有效!
從那以后,他開始用雙腳練習自理生活,看書、寫字、打電子游戲、彈奏吉它和電子琴。夏天還行,冬天冷得讓人受不了,但他在室內都是堅持赤腳,即便出門,也是穿一雙棉拖鞋,因為雙腳隨時都會用來購物、拿食物、翻報紙。日復一日,年復一年,他的雙腳已經漸漸成為了他的“雙手”。在他21歲時,他的法律學業上也取得了較好的成績,并且還考取了學位。
他早已適應用腳看書寫字的生活,從事法律服務行業對他來說已經完全沒有阻礙。如果說考取法律學位是對他人生的一種無形定格,那么讓它產生絕對變化的則是音樂和一種不屈不撓的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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