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世紀六、七十年代,我國推行計劃生育政策已經達到一定規模。服用避孕藥也作為一種良好措施被推廣。
李明和張亮是小學和當時初中的同班同學,倆人的媽媽都在縣醫院婦產科,還同住醫院平房宿舍院。
這一天,李明媽從李明屋里無意中找到一瓶避孕藥。這還了得?十三、四的孩子用它干嘛?剛想問李明,看見媽媽拿著藥瓶,李明就跑了。李明媽立刻到張亮家想從這兒了解情況。
李明媽對張亮媽哭訴了事件,擦擦眼淚,穩定了一下情緒,找來張亮拉到跟前神情凝重地說:“我發現李明出事了,他在和什么女孩胡搞。
這一問,張亮懵了!那年代十四、五的孩子不懂。
張亮媽看見張亮發怔,進一步開導他說:“好孩子,朋友犯了錯要幫助,不要幫著隱瞞!你最近看到他和哪個女生經常來往?李明媽忽然又哭起來:“也不知道是誰家的女孩?這不是作孽?才十幾歲,這不把人家毀了!
張亮眼睛睜得更大,傻呆呆地說不出話來。
李明媽止住哭泣,說:“為了兩家孩子,我豁上了,我給你說,我有證據!她攤開手,亮出一只小藥瓶。張亮媽馬上按住她的手,意思是不讓自己的孩子知道相關秘密。李明媽馬上藏起來。
張亮早就看清楚了那只熟知的小藥瓶。他撓撓頭,一下子明白了,所謂的證據原來是這個!又像是在決策什么。忽然狠了狠心說:“不用藏,我知道那是炔諾酮Ⅱ號,我還有過一瓶,用完了扔了!
這會兒哭的,甚至可以說瘋的是自己的媽了。張亮一跺腳, 憤憤地說“等我說完了!
倆媽被他的平靜鎮住了。張亮接著說:“如果我不說,李明要挨打,實際他并不是很明白。他講清楚了原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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