毒品如無情的洪水,沖垮了美好的家園;世界禁毒日,預防中毒,遠離毒品,快樂生活每一天!

禁毒日的由來
20世紀80年代以來,吸毒在全世界日趨泛濫,毒品走私日益嚴重。毒品
的泛濫直接危害人民的身心健康,并給經濟發展和社會進步帶來巨大威脅。日趨嚴重的毒品問題已成為全球性的災難,世界上沒有哪一個國家和地區能夠擺脫毒品之害。由販毒、吸毒誘發的盜竊、搶劫、詐騙、賣淫和各種惡性暴力犯罪嚴重危害著許多國家和地區的治安秩序。有些地方,販毒、恐怖、黑社會三位一體,已構成破壞國家穩定的因素。
面對這一嚴峻形勢,1987年6月12日至26日,聯合國在維也納召開有138個國家的3000多名代表參加的麻醉品濫用和非法販運問題部長級會議。會議提出了“愛生命,不吸毒”的口號。與會代表一致同意將每年6月26日定為“國際禁毒日”,以引起世界各國對毒品問題的重視,號召全球人民共同來抵御毒品的危害。同年12月,第42屆聯合國大會通過決議,決定把每年的6月26日定為“禁止藥物濫用和非法販運國際日”(即“國際禁毒日”)。
發展歷程
1993年6月,最高人民法院授權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可核準部分毒品犯罪死刑案件。
1991年6月,最高人民法院首先授權云南省高級人民法院核準部分毒品犯罪死刑案件。
1991年6月,中國召開全國禁毒會議。
1991年4月30日,聯合國麻醉藥品委員會召開第34屆反毒品會議。
1990年12月28日全國人大常務會第十七次會議上通過了《關于禁毒規定》,共16條。
1990年11月中國成立了國家禁毒委員會。
1990年4月9日,世界部長級反毒品大會在倫敦召開。
1990年2月20日至23日,聯合國在美國紐約聯合國大廈舉行禁毒特別大會。
1989年11月13日,國務院部署在全國范圍內開展掃除吸毒、販毒,“除六害”運動。
1988年11月,100多個國家代表在維也納訂立了全面反對毒品走私的國際性協議。
1988年1月21日,第六屆全國人大常委會通過了《關于懲治走私罪的補充規定》。
1987年6月聯合國確定每年6月26日為國際反毒品日。
1984年9月20日,第六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七次會議通過了《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
1982年3月8日,第五屆全國人大常委會通過了《關于嚴懲嚴重破壞經濟的犯罪的決定》。
1973年3月,聯合國麻醉品濫用管制基金成立。
1946年2月16日麻醉藥品委員會成立。
1946年2月16日聯合國麻醉藥品司在日內瓦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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