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身份證號來看,這兩天正該是我的生日,我也因此得到五十元的人民幣賀禮。其實不是的,我出生的時候,家人是按陰歷記的日子。并且我知道,有很多人也是這樣,但他們似乎早忘了這點。如果只是吃蛋糕、收禮物,別說陰歷陽歷全沒關系,就是隨便哪一天,也可假定為生日。我自然也可以隨機應變,認為我的生日就是此時。可我偏偏有些迂,別人認真的事,我可以馬馬虎虎;別人馬虎的事,我倒要認認真真。生日,就是某年前,自己初來乍到這世上的那天,所以紀念,并不關蛋糕和禮物的.事。我是以不愿趕時髦,混淆陰陽。;;過生日吃蛋糕,不知是引進的洋習慣,還是土傳統,反正我是幾年前才聽說有這么回事。想小時候,母親只是在吃飯時,給我比別人多添些好吃的,告訴是我的生日,這一天也就很愿意了。而這所謂“好吃的”東西,多半就是一個荷包蛋,或者炒雞蛋。可見“生日”與“蛋”,總有些瓜葛。說不定后來人的生日,就全是“扯蛋”。

我自小就有點癡。這癡與“白癡”之癡不同,自戀一些說吧,就是與賈寶玉有幾分相似:對有些事,表現得很遲鈍;而對另外有些事,卻表現得特別聰靈。譬如說,我上三年級時就會讀小說,卻老記不住自己的生日,總是親人后來補給我過。當然,那補品也只是一個雞蛋幾片臘肉而已,決沒有蛋糕吃的。現在的人過生日,排場越來越大,吃喝已不算一回事,他們要唱歌,要講(或者聽)許多好聽的話,大吵大鬧。據我叔叔說,他家小兒子的生日晚宴上,還燃放煙花。我嚇了一跳,在蛋糕上點蠟燭已經不算什么,又開始玩煙火,遲早有一天,他們要把煙花綁在蛋糕上燃放才會甘心。事實上,這些花樣最煩人,我如果是那小孩,寧可安安穩穩吃個荷包蛋了事。
我只為我自己買過一次生日蛋糕,也從未把它當回事慶祝過。小時候不懂事,吃點好東西已經比往天高興得多。后來知道世上有貧富之分,有錢人瞧不起窮苦人,在他們眼中,窮人做什么都可笑。我于是不再接受母親的荷包蛋。但我又不是那么淺薄的人,不愿學有錢人的樣。近年來,我從不提生日的事,父母也似乎理解我的心理,也不提~唯我的婆婆,在我的生日將至時,仍提醒我“吃點好吃的”。我明知道有錢人的蛋糕不一定就比母親炒的雞蛋好吃;有錢人的過生日也不一定就比我們快樂。但仍覺得那樣的過生日,別人要笑話。可為什么小時候沒有這想法?林語堂說:窮孩子和富孩子一樣的快樂——如果不比富孩子更快樂的話。《紅樓夢》里,巧姐兒跟板兒一起玩耍,哭鬧的是富家小姐,而鄉下窮小子,不論佛手木魚,都玩得不亦樂乎。名門望族的優勢并沒有讓巧姐比板兒快樂。
可是,人一旦已經識得了世道人心,斷不能再變回天真無邪。這是可哀的。小孩子從不懂得歧視他人,所以更不懂會被他人歧視。我已經懂得,的確有人會笑我們寒磣,因為我自己就嘲笑過別人。所以,我的生日想必不會再用一個雞蛋去過了,大魚大肉的宴席也永遠不會擺。我的生日,只有我自己知道意味著什么,該怎么過——這本來就是一個不關別人的節日,不像春節元旦,需要萬眾同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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