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年二三月間,當那一樹樹杏花綻蕾欲放或是紛紛盛開之時,一些遷客騷人文士博學者,難免會想到杜牧的《杏花村》一詩:“清明時節雨紛紛,路上行人欲斷魂。借問酒家何處有?牧童遙指杏花村。”杜牧詩中的杏花村在何處呢?數百年來,眾說紛壇;近數年來,爭論尤烈。
一說在山西省汾陽縣,近年來報刊雜志上首先提出此說,理由是相傳自南北朝以來,汾陽即以產酒著名,汾酒享有“甘泉佳釀”之譽;天下杏花村之多難以勝數,而有這般名酒的杏花村確實獨在汾陽。但繆鉞編著的《杜牧年譜》(載浙江大學文學院集刊第一、二兩集)中,關于杜牧的平生事跡、每年行動,歷歷可考,卻沒有他到過并州(唐代并州相當今山西陽曲以南、文水以北的汾水中游地區。開元中改為太原府)和邊塞的記載。所以,杜牧“借問”酒家,牧童“遙指”的杏花村,就不可能在山西省的汾陽縣了。
二說在安徽貴池縣城西。理由是杜牧在會昌四年(844 年)九月由黃州刺史遷池州刺史(唐池州治所秋浦縣,今安徽貴池),會昌六年九月又遷睦州刺史,在池州整整兩年;并且貴池縣城西有杏花村,素產名酒。所以清人郎遂寫了《貴池縣杏花村志》,將杜詩《杏花村》收入;后來《江南通志》亦將該詩收入,并言杜牧詩中的杏花村在貴池。這個理由較山西汾陽縣說法充分。但細細體味杜牧《杏花村》詩,疑竇也便接連而來:一是假如杜牧是在赴池州做官的路上,即會昌四年九月作此詩,離清明時節尚遠,何以會提及路上的斷魂之人呢?二是假如杜牧是在池州為官時所寫,從會昌四年九月至第二年的清明時節,近半年之久,這位嗜酒的大詩人,難道不知城西數里的杏花村有好酒賣嗎?焉有向牧童“借問”之理呢?三是社牧在貴池為官,要吃杏花村酒,自有當差的服侍,怎會兀自尋覓酒店?因此,貴池說也有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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